内设机构

义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6 【字体: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加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政务运行、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密、机要、档案、信访等工作。负责综合性会议承办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后勤管理、信息化建设、老干部管理、对外接待等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

联系电话:5860609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全局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资管理等工作;承担基层领导班子、后备干部管理工作;负责队伍建设、干部职工教育等工作;负责离退休手续办理、技术职称申报、评残抚恤报批等工作。

联系电话:5860613

(三)财务科

研究制定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全局的预决算,统筹安排预算经费使用;负责全局的财务核算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收取和上缴非税收入,负责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职工“五险一金”核算与缴纳工作;指导派出机构、协会、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并组织对其内部审计。

联系电话:5860601

(四)政策法规科

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承担和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赔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工作;承担指导本单位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工作;负责政策研究、法制宣传和培训工作;负责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法治建设、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5858505

(五)新闻宣传科

拟定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布制度,承担新闻宣传、新闻发布管理工作;组织市场监督管理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日常工作;负责局网站维护和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5860698

(六)行政审批服务科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有关政策,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涉及市场监管方面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指导等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等相关电子档案的管理和移交。指导本系统政务服务及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依法由本部门实施的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指导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

联系电话:5858136

市场监督管理科(加挂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牌子)

负责拟订全市规范市场秩序的具体措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监督管理各类市场主体有关市场交易行为。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做好反垄断执法工作,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组织开展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拟订全市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监测全市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全市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工作。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网络市场行政执法;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动产抵押登记工作。

联系电话:5860611

信用监督管理科加挂市场监管大数据科牌子

拟订全市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和监管工作。建立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及信用修复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组织实施对市场主体“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跨部门联合抽查的协调工作。负责市场主体纸质档案的管理和移交。负责市场监管大数据工作。

联系电话:5860600

质量监督管理科

承担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和质量激励制度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组织实施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推进名牌战略,拟订全市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做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积极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做好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做好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对生产许可证和3C认证、认定认可等进行办证和证后监管工作;落实上级下达的定检计划;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状况跟踪监控;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对质量技术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5820201

标准计量监督管理科

负责标准化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业、农业、服务业、高新技术标准化工作;组织和监督标准的贯彻执行;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管理商品条码工作;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量值传递、量值溯源和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工作;依法组织对计量认证、计量检测机构监督管理。

联系电话:5820506

十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做好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使用登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检验等;制定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配合开展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联系电话:5827959

十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

拟订推进全市食品安全战略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5820516

十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分析掌握食品和保健食品生产、流通的安全形势;拟订食品和保健食品生产、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制度措施,落实食品和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联系电话:5820103

十四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科

拟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指导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配合实施流通领域药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化妆品问题产品召回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环节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组织开展化妆品使用环节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

联系电话:5820106

十五抽检监测科加挂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牌子

会同相关单位拟订全市产商品、食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制度和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产商品、食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产商品、食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指导消费环境建设,组织指导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指导调解消费纠纷工作;指导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联系电话:5580699

十六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分析掌握餐饮食品的安全形势;拟订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措施,落实餐饮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联系电话:5581022

十七主体责任办公室

负责全局党建和党员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全局的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组织落实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协调抓好“两个责任”;负责政风行风建设等工作;受理对全局人员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和处理。中共义马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承担中共义马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5830315

十八)知识产权促进保护科

拟订实施产权战略和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发展规划,协调指导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指导知识产权运营、审查评议;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和转化运用的政策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监管,承担全市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指导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和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及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做好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科原涉及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职责相应划转给知识产权促进保护科。

联系电话:5860612

十九执法稽查科(挂打假打诈办公室、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组织查办、督查督办具有全市性影响的案件。统筹协调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案件信息综合统计管理工作。执行有关反不正当竞争、直销市场监管、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打击传销、走私贩私等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科原承担的反不正当竞争、监管直销、打击传销、打击走私贩私等职责划转给执法稽查科。

联系电话:5831080

(二十)价格监督检查科

拟订全市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全市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

市场监督管理科原涉及的价格监督方面的职能职责划转出来。

联系电话:5860611

二十一非公经济促进科 (加挂中共义马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贯彻落实全市非公经济发展与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发展;促进非公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完善全市小微企业名录工作。

承担中共义马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指导全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联系电话:5858501

 

、直属机构

义马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构规格为副科级。

承担全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复杂案件的查办工作;组织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违法案件;依法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行为、侵犯知识产权、违法广告、侵害消费者权益、合同欺诈、检验检测机构违法行为、拍卖违法行为等案件办理;承担有关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承担监督规范直销,打击违法传销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打击传销联合行动工作;依法处置物价执法和盐业执法案件办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承担与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的衔接;负责涉嫌犯罪违法案件的移交工作;指导市市场监管所开展行政执法和案件查办工作;依法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5833373

义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机构规格为正股级。

负责全市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工作,并对投诉、举报事件快速分流、跟踪督查、反馈结果;承担和市政府12345等信息平台的沟通对接工作。

联系电话:5831315

 

、下属事业单位

义马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建立义马市质量基础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现代检验检测产业体系,推动检验检测高新技术服务业做强做大,为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2.开展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技术、推广、应用、服务工作。

3.负责建立、使用、维护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计量标准及计量器具的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执行强制检定及校准测试等工作。

4.开展辖区消费品、食品、盐产品、药品、化妆品、农(畜牧、水)产品、农药、兽药、饲料、粮食和储备物资等相关产(商)品的发证检验、注册(备案)检验、周(定)期检验、型式试验、监督检验、仲栽检验、委托检验、质量检验、风险监测等检验检测工作。

5.承担政府及有关部门授权委托的评审、认证、鉴定、评价、监测、质量抽查、能力验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等技术支撑工作。

6.承担相关领域从(作)业人员的考试考核及技能鉴定等事务性工作,并开展相应的培训、咨询和服务工作。

7.承担全市食品及相关产品和涉及食品包装的相关检验检测工作。

8.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5861866

(二)义马市市场监管综合服务中心。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主要职责: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潲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并提出建议;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提请鉴定部门鉴定,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组织消费者协会按时进行换届,落实分会工作制度,定期召开理事会。

2.协助职能部门为个体私营企业发展搭建融资、就业指导、经营管理培训、文化建设等服务平台,维护个体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并做好党的建设相关工作;做好对基层协会工作的协调,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联系与合作,推动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组织个私协会按时进行换届,落实分会工作制度,定期召开理事会。

3.承担电梯应急事件的协调指挥、应急处置、电梯安全运行咨询服务及风险监控等。

4.负责全市知识产权领域的统计分析、专利资助、宣传研讨和培训等服务工作,为公共品牌的创建提供平台及为知识产权维权提供援助等。

5.承担市场培育和发展的调查研究工作,参与市场建设布局,承担市政府赋予的市场建设考察和规划任务,对新建市场的可行性报告进行调查论证;督促市场开办方搞好各类市场的环境卫生,协助有关部门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6.承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583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