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义马市医疗保障局 2024-07-25 【字体:

(一)综合科。负责文电、会务、督查、信息、宣传、机要、档案、信访、应急、值班、安全、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单位创建、平安建设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机关综合性文稿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二)基金管理科。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保险基金财务、会计方面的政策法规;负责实施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两条线的财政专户管理制度;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工作;负责各项医疗保障基金的日常账务处理;负责票据的领用、核销、保管工作和财务资料装订整理、归档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基金财务收入、支出、预算、决算;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的拨付、计划执行情况的研究预测和财务分析,提出防范基金风险的对策和预案;负责基金内控管理,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实行三方对账,加强基金管理,维护基金安全;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预决算、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推进医疗保障财务信息化建设。

(三)医保科。贯彻执行有关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负责协调指导城镇职工医疗保障、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待遇政策的实施,统筹职工医疗保障待遇标准;负责我市医疗保障指标任务数据统计、考核实施及通报工作;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和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统筹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组织三门峡市门诊重症慢性病管理办法和支付标准的实施;组织医疗救助,承办监督检查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落实;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医药服务管理科(异地就医管理科)。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的服务协议签订、考核、存在问题调查核实和处理、日常检查、网络监管、现场巡查等工作;负责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的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办法;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拟订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医师认定、考核、奖惩管理制度,负责建立维护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医师库。

(五)监督稽查科(基金监督科)。贯彻执行国家、省、三门峡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负责基金的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运行;负责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城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组织实施、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六)下设事业单位:义马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主要任务:负责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补充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医疗救助、医疗保障监测、企业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服务经办工作;负责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和医保基金绩效考核相关服务性工作;承担医疗保障网络信息系统运行及维护工作;承担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