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义马市科学技术局 2024-07-22 【字体:

义马市科学技术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市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义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有关政策,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协调并负责统一办理本部门全部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指导本系统政务服务及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负责本部门预决算相关工作。承担市委科技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科技科。

负责黄金、铝、铜、银等有色金属及先进金属材料,煤化工及精细化工等高性能化工材料,高纯砷、碳基等无机非金属材料,光电显示等先进电子材料,耐火、生物基、新型建材、尼龙等新材料产业领域;微电子与光电子、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大数据、新一代人工智能、网络安全、网络与通信、先进计算、北斗应用、量子信息、区块链、软件等产业领域;重大装备、智能装备与机器人、制造共性技术及关键基础件、智能传感器、工业互联网、航空航天等产业领域;以及动力电池、氢能与燃料电池、可再生能源、先进储能、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先进轨道交通、汽车及零部件等相产业领域的科技需求分析和技术预测,拟订相关产业发展科技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标准并协调组织实施;负责其他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的科技需求分析和技术预测,拟订相关产业发展科技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标准并协调组织实施。推动本领域技术攻关,提出重大(重点)任务并协调组织实施,推进本领域科技成果转化;提出本领域实验室、平台基地、人才团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创新联合体等建设计划;加强培育发展本领域科技企业,形成高科技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梯次发展格局。牵头组织企业技术创新相关工作,协调推进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拟订科技金融结合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引导社会资源支持科技创新,会有关部门指导科技投融资及相关中介服务工作;研究提出促进科技创新创业和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牵头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负责科技企业孵化等创新创业工作。

(三)现代农业与社会事业发展科技科(市科技特派员办公室)。

负责种业创新、农业丰产绿色高效种植、动物健康养殖、智慧农业、农产品加工、现代食品制造等相关产业领域的科技需求分析和技术预测,拟订相关产业发展科技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标准并协调组织实施;指导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组织实施科技特派员计划,推动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和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工作。负责资源综合利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绿色低碳等绿色技术、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及修复、公共安全及其他社会事业等相关产业领域,以及生命健康、生物医药、中医药现代化、医疗器械等相关产业领域的科技需求分析和技术预测,拟订相关产业发展科技专项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标准并协调组织实施。承担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承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工作;负责生物科技安全和实验动物相关工作。推动本领域技术攻关,提出重大(重点)任务并协调组织实施,推进本领域科技成果转化;提出本领域实验室、平台基地、人才团队、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创新联合体等建设计划;加强培育发展本领域科技企业,形成高科技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梯次发展格局。

(四)政策法规和科技平台建设科。

拟订全市科技创新发展战略、规划并协调组织实施;组织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大问题研究和技术预测,承担全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工作;协调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拟订科研机构改革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依法行政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创新调查;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软科学研究,承担省、市科技史志编纂相关工作;负责军民科技协同创新融合发展、科技保密、科技安全和技术出口审查相关工作;统筹产业科技创新工作;承担全市科技领域国防动员相关工作。统筹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组织编制实施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承担建设全市科技管理平台,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工作机制;推动建设运行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和运行;实施科技报告制度。提出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和科研条件保障建议并监督实施;协调推进全市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创新中心、中试基地、应用数学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配合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大科学装置、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创新平台;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组织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发展预测和需求分析,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协助实施国家、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配合实施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科技评估机构建设;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监督检查预算执行和专项经费使用情况;牵头建立健全科技伦理治理体制;拟订科技奖励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市科技奖励改革;负责全市科技奖励工作,承担河南省科学技术奖的提名,指导全市社会科技奖励工作。

(五)科技人才合作与成果转化科。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全市创新型科技人才和团队建设,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负责我市两院院士培育和支持等工作,配合做好院士工作站、中原学者科学家工作室等建设与管理相关工作;拟订全市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推动落实;承担科技外事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对外及涉港澳台地区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编制全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促进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地方产业发展的合作融合;受市政府委托,负责科技人员及科技团组出国(境)日常管理;承担对外科技宣传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负责引进国外人才和智力项目计划与组织实施;拟订在义马工作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外国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协调处理在义马工作外国专家事件;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会同有关方面分类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协调实施外国人才签证制度,负责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系统;拟订外国人才表彰奖励办法。承担中国政府友谊奖提名推荐报批工作。拟订全市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运用知识产权政策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开展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承担技术市场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全市区域创新科技工作,拟订区域科技创新政策,协调推动创新型城市建设;承担厅市县会商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