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对接市委办、政府办、人大和政协机关、机构编制、财政局、审计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街道党工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社区(村)党组织建设等工作。对接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社会工作、民族宗教、老干部、工会、团委、妇联、网信等部门工作。
三、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贯彻落实教育、民政、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辖区管理目标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相关工作;指导协调物业管理工作。对接教育、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医保、残联、卫健委、红十字会等部门工作。
四、平安建设办公室。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书记市长信箱和12345热线等工作;组织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推动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社会治安、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依法治市、法治宣传教育、信访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对接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以街道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承担辖区内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工作;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协调辖区内消防安全、生态保护等工作。对接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应急、消防、环保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工作。
六、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统筹负责党群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场所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兵役登记、民兵、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对接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工作。
七、营商环境办公室。负责联系和服务辖区内企业和市场主体,服务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统计、招商引资、产业孵化、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工业项目科技改造等工作。对接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统计、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工作。
八、城乡融合发展办公室。负责参与辖区有关设施的规划编制、建设和验收;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净化美化环境,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检查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城市创建等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耕地保护、征地拆迁、危房改造、地质灾害、土地管理、县乡公路建设、工农关系协调等工作。对接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人防办、电业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等部门工作。
九、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和美乡村建设,负责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服务“三农”发展,指导服务辖区“三资”和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业转型升级;负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绿化美化、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林业、畜牧业等工作;培育和保护辖区森林资源,做好农村宅基地管理和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河长制,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对接农业农村、水利、科技(科协)、供销社、粮油中心、烟草等部门工作。
十、市场监督监管所。负责宣传、贯彻、实施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受理并处理辖区内消费者和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流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对辖区内各类市场主体的生产、经营、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对辖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进行监督检查,调解经济合同纠纷;做好辖区内的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的保护、应用、促进工作;对辖区内的广告进行日常监管;对辖区内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进行日常监管;突出对辖区内食品(含保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小摊点和农村集体聚餐的日常监管;对盐业、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质量、计量、标准化、价格等进行登记备案和日常监管,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对辖区内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许可(含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等需要实地核查的工作和项目进行核查,承担辖区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承担辖区市场主体年报工作;承办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简易程序案件;与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等密切配合、无缝衔接,着力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辖区营商环境;接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业务指导与监督;联系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