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义马市公安局 2025-01-10 【字体: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三门峡市关于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公安工作发展规划及有关规定,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

(二)研究并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协调、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市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及上级批转的重大案件及专项工作。

(四)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及群体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开展管理国籍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我市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七)实施、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八)收集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十)研究掌握全市毒品犯罪动态,组织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十一)开展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实施对看守所、拘留所等场所的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对警卫对象及重要领导和外宾在我市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实施公安机关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组织拟订全市公安机关被装配备标准、制度,参与拟定公安机关装备、经费标准,拟定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市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十组织开展全市公安机关与市外、境外警察机构的业务交流合作,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市内活动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公安机关跨国(境)案件侦办协作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公安队伍管理监督工作规定,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指导全市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三门峡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