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及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规划,研究制定全市公路、水路、运输和物流行业规划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规定,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根据省、三门峡市的总体布局,组织编制全市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公路运输的发展规摸、速度和比例,制定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负责监督实施,确保完成国家指令性运输计划和紧急物资的运输。
(四)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及战时的各项保通工作,保证国家战备物资、紧急物资的运输。
(五)负责公路路政、运政、车站和公路、水路运输的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全市公路、水路和战备工程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六)负责全市公路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八)指导全系统的体制改革和企业管理工作。
(九)负责对全市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
(十)负责市内公交客运和出租车客运的监督管理。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及交通设施建设市场,建立完善信息、服务体系,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十二)负责制订全市交通科技的长远、近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科研开发,传递交通管理科技情报和经济信息,推动行业科技进步。
(十三)负责交通系统的涉外工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内资、外资,开展交通技术的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交通工程技术指导、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调施工关系。组织总结、交流交通生产、管理、建设等方面的经验。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