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义马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2年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河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豫政办〔2023〕3号)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义马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以下简称《清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认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各部门要对照《清单》,认真认领由本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各部门的权责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等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严格与《清单》保持一致并做好衔接。
二、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明确的主管部门,要根据上级制定的《实施规范》,细化完善本地《实施规范》。行政许可实施机关要依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制定《办事指南》,并主动向社会公布。《办事指南》一经公布,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增加许可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审批环节、收费、数量限制等,不得超时限办理行政许可,但可作出有利于行政相对人的优化调整。要严格落实“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要求,严肃清理整治在清单之外以备案、证明、目录、计划、规划、指定、认证、年检等名义变相实施许可的行为。
三、切实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对列入《清单》的事项,各部门要充分评估实际情况和风险隐患,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实施有针对性、差异化的监管政策,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对清单内事项要逐项明确监管主体,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健全管理机制,明确监管责任,提高监管效能,坚决杜绝一放了之、只批不管等问题。
四、加强清单实施组织保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加强统筹协调,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及时研究解决清单管理和行政许可实施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工作落实。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政府门户网站等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要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施情况的动态评估和全程监督,重要事项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审改牵头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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