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试行版)

关于印发义马市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义马市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

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义马市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829        

义马市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

改革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三门峡市委市政府、义马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54号)、《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三政办〔20223号),推进我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进一步提升企业投资审批服务效率,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企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改革为突破口,以开发区等功能区为先行推进实施试点,以转变工作理念、提高服务效能、压减审批时限为目标,以统一事项清单、统一流程再造、统一平台办理为核心,建立政府靠前服务、政策条件引导、企业信用承诺、监管有效约束的管理模式,适用改革探索工作容错纠错机制,巩固提升放管服改革、告知性备案、并联办理、多规合一、区域评估、多评合一、容缺办理等工作成效,变先批后建为先建后验,变串联办理为并联办理,变事前审批为事中事后监管服务,打造审批少、流程优、效率高、服务好的投资环境,努力将义马市打造成为中西部地区营商环境最优城市。

(二)坚持原则。按照改革创新和依法行政相结合、事项简化和流程优化相结合、政府服务和有效监管相结合、示范引领和以点带面相结合、单项改革和综合配套相结合、属地履责和部门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坚持改革创新和依法行政相结合。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三门峡市委市政府、义马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改革实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寻找最大的改革创新空间,确保改革于法有据、顺利推进。

——坚持事项简化和流程优化相结合。将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统一服务事项、企业信用承诺事项、保留审批事项三类,优化再造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

——坚持政府服务和有效监管相结合。探索政府服务承诺+企业信用承诺的改革模式,政府部门靠前服务、限时办理,企业按标准承诺后即可批复,部门协同加强关键节点监管。

——坚持示范引领和以点带面相结合。以各类开发区等功能区为重点,协同推行承诺制与标准地”“区域评估”“联合审验等创新模式,发挥改革集成叠加效应,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

——坚持单项改革和综合配套相结合。继续探索完善多规合一”“区域评估”“多评合一”“联合审验等改革举措,结合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推进工作要求,有针对性地出台各项综合配套政策措施。

二、实施范围

(一)先行试点。落实《中共河南省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河南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豫发〔202121号)要求,加快推进各类开发区建设,以义马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为重点推进试点区,积极探索推进工作方式。

(二)适用范围。在试点内进行积极探索,总结经验,积极由开发区等向全市推广。适用于《河南省企业投资核准目录》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等),其中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是指对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公共利益不产生重大影响的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

三、工作目标

(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20228月底前,义马市政府及试点功能区,按照要求成立联席会或者工作领导小组。市直相关部门依据省厅(委、局)、市局(委)工作安排,成立相应工作推进机制。

(二)形成全面推进局面。202212月底前,全面建立政府主动靠前服务、企业信用承诺约束、部门协同事中事后监管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管理机制,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开工前政府审批时间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开发区内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承诺制+标准地模式,实现全承诺、拿地即开工

四、重点任务

(一)统一报建事项清单。坚持能服务的提前办、能承诺的直接批、能简化的不保留的的原则,统一将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报建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统一服务事项”“企业信用承诺事项”“保留审批事项三类,严格执行河南省统一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事项清单,严格执行政府统一服务事项内容和范围,严格执行企业信用承诺事项事项准入条件和标准、监管及验收的要求和依据,严格执行保留审批事项的事项适用范围、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和审批时限等。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事项清单等要在市政务服务网上公开发布。(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水利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义马分局、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人防办依据职责分工落实)

(二)统一优化审批流程。按照政府统一服务事项”“企业信用承诺事项”“保留审批事项三类,以供地、开工、竣工投产为节点,简化审批环节,调整审批时序,实行并联办理,再造审批流程。政府在供地前完成统一服务事项,企业在供地后开工前完成承诺事项,竣工后完成联合验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立项审批、建设许可两个阶段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两个阶段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1.政府统一服务事项。对供地阶段原来由企业办理的事项,调整为政府提供统一服务。政府有关部门在土地出让前并联完成统一服务事项,向企业出让净地。

——政府统一服务一类事项,主要包括涉及相关拆建等政府提供统一服务,供地后企业不再办理的4个事项。具体为: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设施审核,农业灌排影响意见书(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项目审批)等4个事项。(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依据职责分工落实)

——政府统一服务二类事项,主要包括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统一服务(区域评估),供地前完成的5个事项。具体为: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等5个事项。(责任单位:市科协、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应急管理局依据职责分工落实)

——政府统一服务三类事项,主要包括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统一服务(区域评估),供地后企业按规定办理的5个事项。具体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取水许可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审查等5个事项。(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水利局、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义马分局、发改委依据职责分工落实)

政府提供统一服务一类和二类事项由政府相关部门在供地前完成,政府提供统一服务三类事项在政府相关部门完成统一服务(区域评估)后,企业需要作出书面承诺。

2.企业信用承诺事项。依据省相关部门制定的承诺事项的准入条件和标准以及统一、规范的承诺书格式文本,市相关部门指导企业依据准入条件和标准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通过省在线平台报送政府有关部门,经预审公示后,政府有关部门批复承诺事项。

——在完成政府统一服务(区域评估)的基础上,对政府提供统一服务三类事项,企业作出书面承诺,政府有关部门完成审批的事项。包括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取水许可审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审查等5个事项。其中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审查2个事项,根据主管部门制定的区域评估清单指引实行承诺制。(责任单位:市水利局、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义马分局、发改委依据职责分工落实)

——企业作出书面承诺,政府有关部门完成审批的事项。包括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施工许可证核发的部分前置条件等3个事项。(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协、人防办依据职责分工落实)

3.保留审批事项。保留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等6个事项。

——依托省在线平台,严格落实企业投资项目告知性备案工作要求,提高工作做效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统筹建设用地供应和用地规划许可,将规划条件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和出让合同,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标准地方式出让的,还应同时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优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同步进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实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依照法定程序加快取消中介机构施工图审查环节,实行建设、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承诺制和重要工程施工图专家论证制、勘察设计质量终身责任制。(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取消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等环节,将其并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环节,实行施工许可一站式办理。(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在开工前可办理相关手续。(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电业局)

4.竣工后完成联合验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属于企业自主验收的事项,由企业组织完成并向政府部门报备。属于政府部门验收的事项,根据企业申请,牵头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实行联测联验,验收合格后即可投入使用,验收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责任单位:验收报备部门或验收部门)

(三)统一在线平台办理。按照省统一部署安排,依托省在线平台,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事项实行一网通办,实现一口受理、平台赋码、并联办理、限时办结、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市直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工作要求,做好项目受理、办理等各项工作。落实推进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在线平台)与各级审批系统互联互通,涉及项目审批事项的市直相关部门要将办理项目审批事项的信息(包括审批、中介评估等)同步推送至省在线平台,并由省在线平台同步推送至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信息及时、准确和全面共享。河南省将依托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省在线平台与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信息共享,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整合各相关部门的企业投资项目信用信息,为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市直相关部门做好信息推送等配合工作。(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发改委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水利局、科协、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义马分局、应急管理局、人防办依据职责分工落实)

(四)深入推进开发区承诺制改革。深入推进投资审批三个一改革,加大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力度,协同推进多规合一”“区域评估”“多评合一”“联合审验等改革创新,发挥改革集成叠加效应。对开发区内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推行承诺制+标准地模式,土地出让前完成区域评估,明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建筑容积率、单位能耗标准、环境标准等控制性指标,并实现项目开工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借鉴省内外企业投资承诺制经验做法,开发区内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全承诺、拿地即可开工。企业办理承诺事项时,企业可一次性合并出具具备条件的承诺内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职责分工落实)

(五)强化事中事后部门协同监管。对企业信用承诺事项,按照河南省相关部门出台的统一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结合承诺书标准和要求,明确信用监管的节点、标准、内容及举措,市直相关部门做好执行落实。利用各级各类政务服务窗口,广泛开展市场主体守法诚信教育。项目建设过程中,市直相关部门要督促项目单位要严格遵守承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施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进度管理。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抽查和定期检查制度,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及时排查并消除隐患。围绕承诺、开工、建设、验收关键节点,重点审核企业是否严格按照政府制定的准入条件和标准作出承诺,是否严格按照承诺标准和要求编制建设方案,是否严格按照承诺的标准和要求建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科协、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义马分局、应急管理局、人防办依据职责分工落实)

(六)完善承诺制改革配套制度。建立健全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涉及的项目受理、办理、监管、惩戒等全流程配套制度体系,推动承诺制改革落地见效。

1.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建立线下、线上综合服务窗口协同工作机制,市政务服务机构要按照省要求,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办事服务窗口,受理服务事项,引导企业网上办理,结合单体项目实际,出具单体项目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办理事项一次性告知清单等。积极配合提升省在线平台一个窗口综合服务能力,做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事项的受理、办理等工作。积极探索推行承诺制代办制,培养专业化代办员队伍,为项目提供无偿代办、全程服务。(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水利局、科协、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义马分局、应急管理局、人防办依据职责分工落实)

2.规范项目操作流程。依据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和开发区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的特点和实际,坚持并联办理,规范项目操作流程。  

——对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政府部门要在供地前并联完成政府统一服务事项,企业通过省在线平台赋码备案,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联办理企业信用承诺事项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施工许可证核发等保留审批事项,企业自主开展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竣工后开展联合验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水利局、科协、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义马分局、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人防办依据职责分工落实)

——对开发区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政府部门要在供地前并联完成政府统一服务事项,企业通过省在线平台赋码备案,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和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时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联办理企业信用承诺事项,企业自主开展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竣工后开展联合验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水利局、科协、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义马分局、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人防办依据职责分工落实)

3.加强中介服务管理。严格执行《河南省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目录》,放开中介服务市场,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中介机构。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督促中介服务机构明确收费标准、服务流程、办结时限等,提高中介服务质量和效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各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分工落实)

4.推行事项容缺办理。落实《河南省推广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办理模式实施方案》,对投资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的保留审批事项实行容缺办理,企业在部分非主审申请材料暂不能提供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符合审批条件的材料,服务窗口可先予以受理,审批部门提前开展技术审查并出具预审意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各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分工落实)

5.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充分运用省在线平台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用承诺信息、过程监管信息及奖惩信息等录入工作,建立监管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部门间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强化纵横联动、协同监管。健全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和红黑名单制度,对守信者开通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对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强化对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守信践诺的约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各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分工落实)

6.统一收费管理制度。凡承诺制改革列入政府统一服务事项所涉经费,收费项目取消的列入同级预算保障,其他经费通过现有资金渠道解决。对报建阶段所涉收费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清单之外无费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分工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发改委牵头统筹协调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工作,会同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义马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人防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科协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改革举措,协调重大问题,推动改革落实。建立承诺制改革动态评估机制,不断调整优化改革举措。

(二)制定细化政策。各部门要按照工作安排和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在省、三门峡市相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对涉及本部门的事项明确准入条件和标准、操作流程、承诺书格式文本、监管要求及奖惩措施等,推动改革事项落地。试点要在20228月底前制定本区域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施细则,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工作方案、实施办法、实施细则适时报省、三门峡市发改委备案。

(三)强化督促指导。市发改委将会同市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调研检查,及时跟踪改革进展,对推进缓慢的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市直有关部门要把握改革进展,梳理工作建议,解决存在问题,每月23日前将进展情况报市发改委。省、三门峡市将建立承诺制改革专项统计制度和评价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省、三门峡市党委政府对各地制定正向激励政策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宣传指导。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解读、专题培训和业务指导,增强本系统一线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实操能力。大力宣传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的创新举措、经验做法及成效,复制推广典型案例。各部门要灵活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改革政策,及时回应企业关切,确保改革举措顺利实施。

 

附件:1.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事项清单

2.南省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操作流程图

3.南省开发区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操作流程图

4.义马市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工作台账

5.义马市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工作联席

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1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事项清单

 

 

事项名称

改革举措

责任部门

办理时限

备注

政府统一服务事项14

1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供地前踏勘核实需要移除绿地树木的在供地前完成。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供地前政府统一服务不计入审批时限


2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供地前踏勘核实开工前完成市政管网接入项目用地边界。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3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处理设施审核

供地前踏勘核实需要进行设施迁改的在供地前完成。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4

农业灌排影响意见书(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项目审批)

供地前探勘核实开工前建设替代工程。

水利部门


5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

供地前气象部门会同规划部门在规划部门出具规划设计条件时综合考虑气象站点分布。确需迁站且符合气象台站迁建条件的供地前完成气象台站迁建。

气象部门

 

 

区域评估

 


 

 

 

序号

事项名称

改革举措

责任部门

办理时限

备注

 

 

 

6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供地前编制区域文物调查勘探报告确是  涉及    现地下  物埋依照法律法规开展考古发掘 确保净地出让。不能净地出让的按要求办理审批 落实文物保护要求。

 

 

 

文物部门

 

 

 

 

 

 

 

 

 

 

 

 

 

供地前政府统一服不计入审批时限

 

 

 

区域评估

 

 

7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

供地前编制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核实评估 报告 理压覆 重要 矿产  源登记。不再对 区域 内项目单独评估登记若涉及矿产则协调达成补偿协议。

 

 

自然资源规划部门

 

 

区域评估

 

8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供地前编制区域水土保持方案供地后由企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进行承诺。

 

水利部门

 

区域评估

 

9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供地前编制区域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地后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进行承诺。

 

水利部门

 

区域评估

 

10

 

取水许可审批

供地前编制区域水资源论证报告供地后由企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进行承诺。

 

水利部门

 

区域评估

 

 

11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供地前编制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区域环境现状评估报告供地后由企业根据事项相关准入条件和标准结合项 具体情况进行承诺。

 

生态环境部门

 

 

区域评估

 

序号

事项名称

改革举措

责任部门

办理时限

备注

 

 

12

 

 

节能审查

供地前编制区域节能报告供地后企业根据事项相关准入条件和标准结合项目具体情况进行承诺。

 

 

发展改革部门

 

 

 

供地前政府统一服不计入审批时限

 

 

区域评估

 

13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供地前开展区域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自然资源规划部门

 

区域评估

14

地震安全性评价

供地前开展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

地震部门

区域评估

企业信用承诺事项8

 

 

15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完成政府统一服务的基础上企业根据事项准入条件和标准向部门作出书面承部门完成行政许可。

 

 

水利部门

 

 

 

 

 

 

 

5个工作


 

 

16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完成政府统一服务的基础上企业根据事项准入条件和标准向部门作出书面承部门完成行政许可。

 

 

水利部门


 

 

17

 

 

取水许可审批

 

完成政府统一服务的基础上企业根据事项准入条件和标准向部门作出书面承部门完成行政许可。

 

 

水利部门


 

 

 

序号

事项名称

改革举措

责任部门

办理时限

备注

 

 

18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完成政府统一服务的基础上企业根据事项准入条件和标准向部门作出书面承部门完成行政许可。

 

 

生态环境部门

 

 

 

 

 

 

 

 

 

 

5个工作

根据区域评估清单指引实行承诺制

 

 

19

 

节能审查

完成政府统一服务的基础上企业根据事项准入条件和标准向部门作出书面承部门完成行政许可。

 

发展改革部门

根据区域评估清单指引实行承诺制

 

20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企业向部门作出书面承诺部门完成行政许可。

 

气象部门


 

21

 

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

企业向部门作出书面承诺部门完成行政许可。

 

人防部门


 

22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部分前置条件)

企业向部门作出书面承诺部门完成行政许可。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保留审批事项6

 

23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依托在线平台实行告知性备案

 

发展改革部门

 

 

5个工作


 

2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自然资源规划部门

 

 

 

序号

事项名称

改革举措

责任部门

办理时限

备注

 

 

25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同步进行实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

 

 

自然资源规划部门

 

 

 

 

 

20个工作日


 

26

涉及        建设 项目审批

 

严格按照适用范围办理

 

国家安全部门


 

27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严格按照适用范围办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28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0个工作日


 

 

 

 

 

 

 


 

 

附件4

义马市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工作台账

序号

目标任务及具体工作措施

 

责任单位

 

工作落实情况

 

一、统一报建事项清单

 

1

按照能服务的提前办、能承诺的直接批、能简化的不保留的的原则,省统一将将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报建阶段涉及的审批事项调整为政府统一服务事项”“企业信用承诺事项”“保留审批事项三类,形成全省统一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事项清单,在各级政务服务网、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在线平台)公开发布。对政府统一服务事项,明确政府服务的内容和范围。对企业信用承诺事项,明确事项准入条件和标准、监管及验收的要求和依据。对保留审批事项,完善办事指南,明确事项适用范围、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和审批时限等。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水利局、科协、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义马分局、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人防办依据职责分工落实


二、统一优化审批流程

2

政府统一服务一类事项(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统一服务,供地后企业不再办理)

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

市城管局


3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

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设施审核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

农业灌排影响意见书(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补偿项目审批)

市水利局


6

政府统一服务二类事项(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统一服务〔区域评估〕,供地前完成)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审批

市科协


7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和考古许可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8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

地震安全性评价

市应急管理局


11

 

政府统一服务三类事项(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统一服务〔区域评估〕,供地后企业按规定办理的事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市水利局


12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市水利局


13

取水许可审批

市水利局


14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市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义马分局


15

节能审查

市发改委


16

企业信用承诺事项在完成政府统一服务区域评估的基础上,企业作出书面承诺,政府有关部门完成审批的事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市水利局


17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市水利局


18

取水许可审批

市水利局


19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市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义马分局


20

节能审查

市发改委


21

企业信用承诺事项(企业作出书面承诺,政府有关部门完成审批的事项)

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

市科协


22

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

市人防办


23

施工许可证核发(部分前置条件)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4

保留审批事项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市发改委


25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6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7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8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国家安全部门


29

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0

竣工后完成联合验收

备案报备部门或备案部门


三、统一在线平台办理

31

按照省统一部署安排,依托省在线平台,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事项实行一网通办,实现一口受理、平台赋码、并联办理、限时办结、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市直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工作要求,做好项目受理、办理等各项工作。落实推进省在线平台与各级审批系统互联互通工作要求,涉及项目审批事项的市直相关部门要将办理项目审批事项的信息(包括审批、中介评估等)上传至省在线平台,并由省在线平台同步推送至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信息及时、准确和全面共享。河南省将依托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省在线平台与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信息共享,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整合各相关部门的企业投资项目信用信息,为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提供信息查询服务,市直相关部门做好信息推送等配合工作。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发改委牵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水利局、科协、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义马分局、应急管理局、人防办依据职责分工落实


四、深入推进开发区承诺制改革

32

深入推进投资审批三个一改革,加大开发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力度,协同推进多规合一”“区域评估”“多评合一”“联合审验等改革创新,发挥改革集成叠加效应。对开发区内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推行承诺制+标准地模式,土地出让前完成区域评估,明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建筑容积率、单位能耗标准、环境标准等控制性指标,并实现项目开工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借鉴省内外企业投资承诺制经验做法,开发区内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全承诺、拿地即可开工。企业办理承诺事项时,企业可一次性合并出具具备条件的承诺内容。

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职责分工落实

 


五、强化事中事后部门协同监

33

对企业信用承诺事项,河南省相关部门将出台统一的事中事后监管办法,结合承诺书标准和要求,明确信用监管的节点、标准、内容及举措,市直相关部门做好执行落实。项目建设过程中,市直相关部门要督促项目单位要严格遵守承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施工,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进度管理。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抽查和定期检查制度,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及时排查并消除隐患。围绕承诺、开工、建设、验收关键节点,重点审核企业是否严格按照政府制定的准入条件和标准作出承诺,是否严格按照承诺标准和要求编制建设方案,是否严格按照承诺的标准和要求建设。

市发改委、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水利局、科协、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义马分局、应急管理局、人防办依据职责分工落实


六、完善承诺制改革配套制度

34

设立综合服务窗口

建立线下、线上综合服务窗口协同工作机制,市政务服务机构要按照省要求,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办事服务窗口,受理服务事项,引导企业网上办理,结合单体项目实际,出具单体项目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办理事项一次性告知清单等。积极配合提升省在线平台一个窗口综合服务能力,做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事项的受理、办理等工作。积极探索推行承诺制代办制,培养专业化代办员队伍,为项目提供无偿代办、全程服务。

市发改委、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水利局、科协、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义马分局、应急管理局、人防办依据职责分工落实


35

规范项目操作流程

对备案类企业投资项目,政府部门要在供地前并联完成政府统一服务事项,企业通过省在线平台赋码备案,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联办理企业信用承诺事项以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施工许可证核发等保留审批事项,企业自主开展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竣工后开展联合验收。对开发区一般性企业投资项目,政府部门要在供地前并联完成政府统一服务事项,企业通过省在线平台赋码备案,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和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时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联办理企业信用承诺事项,企业自主开展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竣工后开展联合验收。

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水利局、科协、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义马分局、应急管理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人防办依据职责分工落实


36

加强中介服务管理

严格执行《河南省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目录》,放开中介服务市场,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中介机构。省、市有关部门将按照依职责加强对本行业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督促中介服务机构明确收费标准、服务流程、办结时限等,提高中介服务质量和效率。

市发改委牵头,各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分工落实


37

推行事项容缺办理

落实《河南省推广投资项目审批容缺办理模式实施方案》,对投资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的保留审批事项实行容缺办理,企业在部分非主审申请材料暂不能提供的情况下,以书面形式承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符合审批条件的材料,服务窗口可先予以受理,审批部门提前开展技术审查并出具预审意见。

市发改委牵头,各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分工落实


38

建立联合惩戒机制

充分运用省在线平台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用承诺信息、过程监管信息及奖惩信息等录入工作,建立监管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部门间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强化纵横联动、协同监管。健全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和红黑名单制度,对守信者开通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等绿色通道,对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强化对企业作为投资主体守信践诺的约束。

市发改委牵头,各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分工落实


39

统一收费管理制度

凡承诺制改革列入政府统一服务事项所涉经费,收费项目取消的列入同级预算保障,其他经费通过现有资金渠道解决。对报建阶段所涉收费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清单之外无费用。

 

市财政局、各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分工落实

 


 


附件5

 

义马市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工作联席

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人:杨东克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召集人:王其峰  市发改委主任

徐书国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韩根兴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员:李民强  市发改委主任科员

郑建锋  市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副局长

杜国峰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铁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贠强栋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义马分局副主任科员

李成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张雷涛  市城管局副局长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马学峰  市水利局副局长

董来林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

师再东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王灿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市人防办副主任

孟祥涛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李跃峰  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联席会议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王其峰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李民强、李铁华、李成刚、孟祥涛等同志兼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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