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库 (试行版)

义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试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印发《关于试行工业用地标准地

出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试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96        

关于试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的

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化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我市开发区提质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化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安全高效的原则,通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依法出让土地。企业对标竞价营造公开透明、便捷高效、公正清廉的投资环境。

(二)坚持标准化原则。明确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等硬约束控制指标安全生产要求以及环境标准等其他控制性指标要求,形成按标做地、明标供地、履标用地、对标管地的出让制度。以土地利用效率为核心完善奖惩倒逼机制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三)坚持全生命周期管理原则。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企业承诺信用管理机制加大对诚信主体激励和失信主体惩戒力度营造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的社会氛围。

二、基本概念

标准地是指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现阶段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在完成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节能、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环境评价等区域评估的基础上明确准入产业、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单位用地产出、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比例、建筑系数、绿地率、能耗标准、环境标准等控制性指标进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

三、目标要求

开发区范围内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现阶段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新增工业用地(含新型工业用地),自2022年开始试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模式以后每年20%以上实行标准地模式出让争取今后逐年提高并逐步探索向其他领域推广。

四、工作程序

(一)开展区域评估。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1910号)文件要求,开发区范围内实施土地勘测、矿产压覆、地质灾害、节能、水土保持、文物保护、洪水影响、地震安全性、气候可行性、环境评价等事项的区域评估工作。20228月底前完成辖区内的区域评估,根据评估情况,结合产业导向提出相关准入要求和负面清单。

(二)设定出让标准。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国家、河南省有关控制指标要求,结合产业政策、功能定位和区域情况,制定准入产业、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单位用地产出、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比例、建筑系数、绿地率、能耗标准、环境标准等3+N+1控制性指标体系,由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纳入土地出让条件。

(三)按标组织出让。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在土地供应前确保达到净地条件,实现五通一平(外部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讯、通路,内部场地平整)。文物部门应在土地储备前完成考古调查、勘探工作。

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根据3+N+1控制性指标体系要求编制出让方案,报义马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宗地成交后,受让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步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并提交《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

(四)优化审批流程。政务服务部门牵头协调做好标准地出让地块投资项目审批相关服务工作,实行投资项目一窗服务,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应实行告知承诺制。相关审批部门根据申请人的信用承诺等情况直接作出审批决定,实现企业拿地即开工。不动产登记部门要严格履行对标登记、达标变更。

(五)达产对标验收。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健全全覆盖、全过程、全链条的监管体系,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指标,根据落实情况提出处置意见。项目建成投产后,开发区管委会应在约定期限内,组织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标准地企业信用承诺书》约定和承诺内容进行达标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义马市标准地出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协调解决全市在标准地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市政府要加强对标准地改革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上下联动细化措施统筹安排合力推进。

(二)建立奖惩机制。按照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原则,充分发挥法律、行政、经济、信用等手段对企业进行履约监管和违约惩戒着力破解企业低效用地行为。对未履行约定和承诺的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情节严重的依法纳入失信黑名单予以曝光公示限制其参与土地竞买。

(三)加强宣传总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标准地出让政策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认真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典型做法组织召开企业座谈会根据信息反馈情况进一步改进完善政策不断提高改革质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附件:义马市标准地出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件:

 

义马市“标准地”出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杨东克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副市长

    耿德洲  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陈陶普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徐书国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郑建锋  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副局长

    李江波  财政局副局长

    殷天星  三门峡生态环境义马分局副局长

      王宗良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董小涛  市水利局副局长

      李振宇  商务局副局长

      周金武  市应急管理局八级职员

      张庆堂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

      李慧珍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孟祥涛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主任科员

      董伟军  新区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

      朱小猛  东区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李辉同志兼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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