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义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5-23 【字体:

(一)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工作职责(联系电话:0398-5832850)

协助局领导对系统政务、业 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目标任务考核等工作;负责系 统综合性会议的组织与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机关文电、会务、 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 文稿起草、信息宣传、调查研究工作;负责住建系统政务宣传工 作;指导住建系统档案管理和计生工作;负责对各科室单位对口 行业统计、信息工作进行催办、督办;负责机关卫生管理、后勤 保障、对外联络与接待工作;组织编制行业年度固定资产投资、 物资采购计划;贯彻执行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和改革措施的 规章制度;负责人事财务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资 金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经费支付平衡;承担上级划拨的工作经费、专项经费及 其他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 费、专项收费及罚没款的管理;负责系统人事管理、劳动工资、 机构编制、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以及职工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会工作职责(联系电话:0398-5581266)

1、协助党组织对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会员,创建学习型工会组织,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2、围绕机关中心工作配合行政部门组织干部职工广泛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活动;根据中央国家机关工会联合会的要求,负责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工会会员进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职业技能的教育;

3、履行代表和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反映干部职工利益诉求,协调解决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相关问题,维护职工的健康权、休息权、学习权和发展权;

4、畅通民主渠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民主形式,参与对机关内部事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引导干部职工对改进机关工作及有关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保障干部职工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

5、关心职工生活,关注职工身心健康,负责对职工困难补助等工作;

6、负责建设“职工之家”,增强工会组织活力,密切工会与会员群众的联系,负责群众性文体协会的领导和管理工作,广泛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文化体育活动;

7、负责依法管理工会经费及工会资产;

8、加强对基层工会的指导和会员教育管理工作,承办新会员接纳和会员关系接转工作;

9、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兼顾负责抓好机关团委、机关妇委会工作;

10、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法规科工作职责(联系电话:0398-5826038)

负责全市城乡建设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 章的贯彻实施,编制全市城乡建设行业推进依法行政规划和年度 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 务服务有关政策,负责住建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协 调住建系统政务服务工作;负责住建系统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 理、共享工作;负责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 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督办建设行业、房地产市场各种违法违章 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系统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清理、汇编 工作;指导城乡建设行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负 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的相关工作;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 设标准、规范、定额、合同的审查实施;负责“效能革命”的督 促落实工作;负责督促落实住建系统行政职权“最多跑一次”网 上办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信访调解室工作职责(联系电话:0398-5826038)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 管理的方针、政策和部署;抓好住建系统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工 作;组织开展住建领域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理工作,统一受理、分流、督办、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 信来访;协调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上报上级交办的各类信访案件,督促化解措施落实,建立规范台账档 案;负责督促落实数字城管下发派案件的办理工作;完成局领导 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建管科工作职责(联系电话:0398-5833850)

负责贯彻落实建筑行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 规和政策,指导和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监督执行规范建筑市场各 方主体行为,即勘察设计、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建设监理、 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竣工验收备案、建筑工程检测试验、招标 代理机构、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法规;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的业务指 导和管理;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 责建筑施工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建筑制品企业资质的监督指导; 贯彻施工和监理等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标准;负责立项后的国 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中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组织协调及阶段 评价工作;指导建筑市场的质量、安全和材料定额的管理工作; 监督、指导各类建设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实 施;指导和监督有关建筑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负责建设合同的 审核备案;督促施工企业加强对建筑起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核 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组织实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消防工程 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 防安全监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三门峡市有关墙体革新与 建筑节能的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行业科技创新,组 织重点科技项目及成果推广应用;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 绿色节能、示范项目;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墙材革新责任;监督 执行建筑节能、墙材革新及绿色建筑(含装配式建筑)的规划、 政策、法规;指导新型墙体材料、绿色建材产品认证、确认和推 广使用;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重点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 推广应用;配合人社部门监督建筑领域执行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 征收管理规定;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住房保障科工作职责(联系电话:0398-5832028)

贯彻执行国家、省、三门峡市住房保障 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 组织实施;承担全市公租、廉租、棚改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工 作;负责住房保障政策的调研、宣传、落实工作;负责住房保障 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负责全市低收入家庭租赁住房货币补贴 宣传、审核及发放工作;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后期管理 工作,做好保障性住房的资产监管工作,依法维护资产的安全完 整;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依法进行,负责保障性安居工 程所需房屋征收和拆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三门 峡市保障性住房的融资和资金安排使用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 其他工作。

(七)物业管理科工作职责(联系电话:0398-5858581)

贯彻落实国家、省、三门峡市有关物业 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对物业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对物 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 和监督管理;对物业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物业承接查验、 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交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处理物业管理中的投 诉;负责全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组织建立物业企业管理信息化平台;参与新建住宅小区的物 业验收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公用事业科工作职责(联系电话:0398-5582399)

组织编制全市市政公用行业发展规划并 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城市热力、燃气等公用设施建设指导及运行 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燃气经营许可等) 工作;拟定村镇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小城 镇和村镇建设政策;指导社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会 同有关部门做好村镇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和美丽宜居村镇建设 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传统村落 保护发展和历史文化名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局 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城市建设科工作职责(联系电话:0398-5825788)

贯彻执行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负责谋划和拟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 用设施建设项目的中长期发展计划、改革措施;负责组织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维修和养护工作;监督市政公用行业建 设、服务标准规范和质量评价体系实施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城市 建设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资金 的申请落实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审查工 作;承担城市和市政公用建设领域的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 投资的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城市建设和市政公 用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工程监督监管、竣工 验收、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申报等工作;负责全市市政基础设施项 目建设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行业信 息化平台建设和信息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设 施建设工程项目固定资产统计上报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 工作。

(十)城市与建筑设计科工作职责(联系电话:0398-5832029)

贯彻执行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 计法律、法规、政策;组织开展城市设计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城 乡建设和市政公用设施行业发展和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 市综合交通、城市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的规划编制工作;指导建 筑设计创作;组织编制全市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 抗震设计规范;监督全市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的专项审查 工作;组织实施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审查、消防设计审查等工 作;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查;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房产监管科工作职责(联系电话:0398-5855188)

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 法规、制度和政策;拟订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 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 管理的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建设并管理房地产信息系统;负责 审核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并监督管理;监督检查房地产评估机构 的备案工作;承担商品房预售许可及现售备案工作,加强商品房 预售资金监管;负责对房地产开发、交易等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承担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及房屋抵押合同备案 工作;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组织实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实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电子化、推进商品房网签系统的使用和 日常系统维护工作,促使房地产企业网上售房,网上签约,网上审核、审批,网络备案;督促开发企业及时上报房地产开发投资、 商品房销售统计报表上报工作;为房产交易提供交流信息、展示 行情等各种服务,为政府宏观决策和正确引导市场发展提供服 务;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属机构:

一)单位名称:义马市建设工程质量技术中心

主要任务:贯彻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参  与核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建筑构件厂及 有关机构的资质和营业范围;参与监督勘察、设计、监理、施工 单位和建筑构件厂及有关机构执行技术标准,检查其工程(产品) 质量;参与评定本市范围的优质工程;受理工程质量投诉;参与 工程质量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本市范围内建筑工程和建筑构件 制品及建筑工程现场所用材料质量的检测工作;参与本市辖区建 筑结构新技术、新产品科技成果的鉴定。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联系电话:0398-5863272

地址:住建局机关大楼内

(二)单位名称:义马市建设工程安全技术中心

主要任务:负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对建筑施工企业 “三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参与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检查; 配合做好外来施工、监理企业的安全备案、安全措施备案以及施 工起重设备的安全备案;配合上级安监部门做好起重设备的检验。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联系电话:0398-5837808  

地址:住建局机关大楼内

(三)单位名称:义马市建设工程标准中心。

主要任务:承担全市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工程造价从业人员 业务培训及资质资格管理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工程造价纠纷的调  解处理和鉴定;测算发布工程造价指数和材料价格信息;参与监 督检查工程造价计价政策执行情况,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执行工作;参与对全市建筑施工现场“三员管理”、在线监控运  行情况和“六个百分之百”等扬尘管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联系电话:0398-5188136  

地址:住建局机关大楼内

(四)单位名称:义马市城市建设发展中心

主要任务:为城市正常生产生活提供市政工程设施建设保障, 做好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设施、城市排水设施、市政污水处理  设施管理维护工作。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联系电话:0398-5825788

地址:住建局机关大楼内

(五)单位名称:义马市建设科技和消防技术中心

主要任务:贯彻执行墙体材料革新的技术经济政策和制度, 拟订行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组织新型墙体 材料的确认和推广应用;组织重大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 执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规定,承担各类定额的 解释和管理;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消防验收工作。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联系电话:0398-5852999

地址:住建局机关大楼内

(六)单位名称:义马市住房保障和房屋征收中心

主要任务:承担公租、廉租住房的建设、管理、使用及棚户 区改造的实施工作;参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依法征收工作;合理  拟订征收与补偿方案;有步骤地对被征收房屋实施调查登记,发 放补偿金,组织实施拆迁安置,协助招商重建;负责维修资金缴 存、管理、使用工作。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8:00-12:00 14:30-17:30

联系电话:0398-5855988

地址:住建局机关大楼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