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中共义马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 2024-07-17 【字体:

(一)办公室(财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财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和安全保密工作,承担局属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制定局机关有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统筹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有关信息化建设和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综合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新闻宣传、舆情管理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二)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负责拟订全市统筹城乡就业规划、计划和政策,促进劳动者公平就业;拟订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参与拟订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并监督实施;执行国(境)外相关人员(不含专家)到本市工作管理等政策,实施就业统计监测制度;承担义马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拟订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市劳务协作、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发展家庭服务业相关政策,统筹指导全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和相关信息工作。承担义马市推进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全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拟定全市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和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规范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审批管理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承担义马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负责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依据国家、省有关政策拟订并完善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人事管理备案事宜。负责拟订全市职称制度改革政策并组织实施,对职称的整体数量和结构进行宏观调控,负责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和评审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推进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参与人才政策和人才发展规划的拟订工作。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选拔培养,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贯彻实施博士后与留学回国人员管理政策;负责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管理工作。

(四)工资福利科。负责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岗位津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和动态调整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落实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指导和调控办法,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负责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职工因病非因公死亡待遇政策、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负责对全市企业职工退休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五)劳动保障监察科。负责拟订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督办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协调跨区域的重大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全市有重大影响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社会公布工作,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用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义马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实施国家工时及休息休假和假期等相关制度规定;宣传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负责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建设,对全市的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受理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申诉、举报案件;协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承办其他劳动监察案件。

(六)调解仲裁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范并组织实施,推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组织、基础保障、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信访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与劳动争议有关的集体上访,罢工和突发事件,依法协调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承担义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法规科)。负责拟订全市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按职责分工组织指导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查处移送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编制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承担行政审批改革的相关工作。负责按照市委、市政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办本部门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方面的各项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做好便民服务、行风建设工作。

(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负责拟订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规划、标准和运行机制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核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安置措施。

(九)工伤保险科。负责组织拟定全市工伤保险政策,拟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规范全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协调处理涉及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负责本辖区用人单位职工工伤的认定及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