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义马市银杏王府花园二期电费收取竟然是商用电标准?为啥住宅是商用电标准?
姓名: 席静娜
时间: 2024-11-17 10:20
内容: 我是义马市裴村人,积极相应政府拆迁号召,搬迁至银杏王府花园二期,辛苦装修半年,趁着冬季来临搬迁进新家,没成想高额的电费让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三监管周期河南电网输配电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3〕244号),详细列出了河南最新电价收费标准。 具体如下: 河南居民阶梯电价标准为: 第一档电价:0.56元/千瓦时 第二档电价:0.61元/千瓦时 第三档电价:0.86元/千瓦时 为何我们电费直接按照0.86收取?物业给的理由是未交付,只能按照0.86收取。如果未交付,物业为啥要收我们的物业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的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因此,用户在缴纳电费时,应注意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加收费用的情况。 不知义马市电业局是否有可以加收电费新政颁发,如果有麻烦公告一下。 家门口电梯井至今仍是黑洞洞,存在重大安全消防隐患。 本次投诉诉求有以下三点:1.电费恢复正常标准,多收电费退还。2.未交付是否可以退还物业费?3.电梯什么时候安装完毕?
办理部门: 义马市人民政府
回复内容: 网友反馈的问题已知悉,市政府将安排住建部门核实相关情况,并持续跟踪问效。
回复时间: 2024-11-18 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