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食品问题
姓名: 刘亚杰
时间: 2024-11-10 22:14
内容: 2024年9月13日我在子章街附近小辣椒用餐后出现不适,头晕,请派出所出示报案回执单,请领导严查,请严肃追责,法院,司法机关严查,我已在微信已投诉商家,还有怡苑小区扰民情况!!!
办理部门: 义马市人民政府
回复内容: 您反馈的问题已知悉,我们将安排市场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核查,并持续跟踪问效。
回复时间: 2024-11-13 0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