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
|||
|
|||
义审改〔2019〕1号 义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各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三政﹝2018〕23号)文件精神,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取消和调整行政职权事项53项,其中取消行政许可1项,其他类别行政职权27项,调整行政许可2项,其他类别行政职权14项,承接行政许可1项,其他类别行政职权8项。原地税局的行政职权事项不再列入市政府部门行政职权目录。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职权的落实工作,并对权责清单进行相应调整。特别是对于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要做好衔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做到放管结合,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持续简化、优化审批服务程序,创新监管方式,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附件1:取消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附件2: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附件3:承接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 义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25日 义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日25日印发 |
|||
扫描二维码在移动设备查看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