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细则的通知
义马市民政局
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实施细则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义马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科室实际情况,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2024年7月10日
义马市民政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在我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部门实施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是指本部门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方式抽取被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第三条“双随机、一公开”的实施原则是:规范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
第四条规范监管,是指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双随机”抽查依法有序进行。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第五条公正高效,是指坚持公正、公平、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纳税人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第六条公开透明,是指公开“双随机、一公开”各项规定和工作制度,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协同推进,是指探索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的监管体系。
第八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行全程网络化管理,通过局官方网站实行实时公开。
第九条根据本部门的权责清单,梳理本部门依法应当实施的监督检查职责,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内容、依据等,录入“双随机、一公开”公示系统,通过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
第十条对因投诉、举报,上级部门交办或其他部门移送案件线索等原因,需要对具体被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采取“双随机”检查方式。
第十一条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录入本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公示系统。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人员变动、岗位调整等因素给予动态调整。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当明确执法人员的身份信息:姓名、单位、性别、执法证号、执法岗位情况等。
第十二条建立本单位的随机检查对象名录库。“双随机、一公开”公示系统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检查对象实现分类、分事项检索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名录库。
第十三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系统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时,从本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择执法人员。
第十四条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根据监管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第十五条相关业务科室每年根据实际,适时提出“双随机”抽查需求,并根据年度计划,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及时开展执法检查。
第十六条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处理。根据调查,做出是否予以行政处罚、移送其他行政机关、移送 司法机关等决定。事后要加强评估总结,针对普遍性、政策 性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有关政策、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加强管理。
第十七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应当严格遵 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遵守工作纪律,依法行政、廉洁执法。
第十八条局相关业务科室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度的宣传学习,务必转变执法理念,及时总结“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执法检查的水平和能力。不依照本《实施细则》开 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