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校园餐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园餐管理,确保校园餐营养、健康、安全、卫生、廉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省、三门峡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校园餐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四个最严”要求,突出“三全”引领、“六严”标准,全面推广卢氏“五餐”监管模式,构建党委领导、政府实施、纪委监管、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的中小学校园餐管理工作格局,坚决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全力呵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二、主要措施
(一)严格工作标准
按照学校食堂管理标准高于社会标准的要求,持续推动“三全六严一育两评议”校园餐长效机制落地见效。
突出“三全”引领。聚焦校园餐管理,教育、市场监管和卫健等部门攥指成拳、协调联动,全方位推进。聚焦校园餐整治4方面20条内容,全过程整治。聚焦环境、设施设备、采购、查验等食堂管理重要环节,全要素实施。
突出“六严”标准。严格经营模式管理,实施经营准入制度,严厉打击转包、招投标领域的非法行为,逐步实现完全自主经营。严格食材管理,严格实行大宗食材必须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集采。实行食材分级分类管理;向家长和学生公示带量食谱,主动接受监督。严格饮用水管理,坚持公益免费、安全健康、便捷取用、满足需求的原则。所提供的饮用水要符合国家饮用水质相关要求,最大限度满足学生健康饮水需求。严格清洗消毒管理,规范学校食堂洗消保洁操作行为,有效预防洗涤剂和细菌残留,保障卫生安全。严格财务收支管理,按照“政府主导、纪委监督、统一采购、经费统管、公开透明”的原则,由县级教育部门统一建立食堂经费管理平台,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到学生身上。严格从业人员管理,落实“一纪三证”和“6S”餐饮管理制度;严格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加强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每月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食堂从业人员参加“豫食考核APP”网上培训及答题活动。
(二)实行“五餐”监管
在全市各供餐学校全面推行卢氏“五餐”监管机制,增强师生家长的获得感、满意度。
厨师试餐:每日每餐开餐前,由食堂厨师长或指定厨师先行试餐,确保饭菜无异物、无异味、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同时,对试餐时间、菜品名称、试餐人员及试餐结果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如发现问题,立即停止供餐,并报告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领导陪餐:每天安排一名校级领导参与食堂供餐全流程监管,并与学生共同用餐,深入了解学生饮食情况,记录食材采购、加工操作、菜品质量、服务态度、环境卫生等,及时发现问题,并向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反馈解决。
教师同餐:教师与学生同质同价同餐,学校合理安排教师用餐时间,确保教师与学生共同用餐。同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食堂管理和监督,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学生评餐:学校在餐厅入口醒目位置设置食品安全意见箱,鼓励学生以不记名方式在食品安全意见箱内投放餐食改善建议或意见,确保学生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学校每周一开箱梳理、归纳相关意见或建议,并合理采纳落实,提升学生膳食质量。坚持“以食育生”,通过食育塑造、培育、优化学生的行为、情绪、心态、性格,将食育融入到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内涵建设中。
家长监餐:利用“家长开放日”“膳食委员会”等多种形式,实现家长监餐。“膳食委员会”由校领导、教师代表、“两代表一委员”、食品安全专家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家长代表人数占比不低于50%,每学期或每学年选举轮换一次。膳食委员会成员全过程参与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建设、食品安全监管、早晚餐询价、改善学生餐食质量等工作。连续两年获差评的,立即督促整改并视情况终止合同。
在强化“五餐”监管模式的基础上,市教体局局长及驻教育部门纪检组组长每月至少到学校和校外供餐机构检查并陪餐一次,与学生一起用餐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市领导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到学校明察暗访并陪餐。市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五餐”监管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狠抓要素保障
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市教育部门建立直达每个学校的远程智能监控平台。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将监控画面接入学校安防系统及相关部门相关平台,实现智慧化管理。
注重医疗条件保障。按照教育部每600人配备一名医务人员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构建“一校一院”模式,形成学校—医院快速反应机制。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聚焦局长、校长、厨师长、班主任等关键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和演练,提升校园危机事件现场处置、思想工作和舆情把控能力。
形成监督合力。采取专项、常规、自查相结合的方式,专项检查由教育、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联合开展,常规检查由教育部门组织力量常态化开展,自查由各用餐学校每天开展检查并备案。同时,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引导,提高师生和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
三、组织保障
层层压实责任。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要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教育部门要扛牢行业主管责任。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供餐学校负责人实行“校园餐”管理专项述职,述职情况与个人年度考核、干部使用、评先表彰等直接挂钩。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整改并形成长效机制。
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选取校园食品安全领域典型案例,组织开展针对性强、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促改促治,促使相关部门和从业人员,明底线、存戒惧、知敬畏,筑牢思想防线,构建亲清统一的政商关系。
完善追责问责机制。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教育、供餐学校等相关部门在校园餐经营管理过程中未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餐饮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取消供餐资质,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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