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马市2023年度中小学教师讲课答辩学科成绩前80%部分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95号)中“对于讲课答辩最终成绩合格且位居同类人员前80%的人员,讲课答辩成绩在2年内有效,在下一年度参加评审时可以不再进行讲课答辩(不含申报正高级教师)”的规定,结合2023年度义马市中小学中级教师讲课答辩分数和职称评审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度义马市中小学教师讲课答辩学科成绩前80%,但评审未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29日前以书面形式报至市教体局人事科。
电话:0398-2786216
义马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