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特岗计划”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1-04-19 08:59     字体:

在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我市于2011年顺利启动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特岗计划的顺利实施是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农村义务教育事业的重要改革;也是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促进青年人才健康成长的有效途径;还是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举措。

一、招聘办法中规定的各项政策落实情况

我市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编办每年印发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实行“阳光下的操作”,切实做到过程更加透明,监督更加直接有效,结果更加客观公正,从程序上杜绝了“暗箱操作”现象,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各项福利、待遇等落实情况

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间,由我市教体局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服务期内计算工龄、教龄。特岗教师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社会保险全部按时交纳。特岗教师享受与公办教师一样的乡村教师补助、班主任津贴等各项补贴待遇。根据《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编办关于全面加强特岗教师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教师〔2018〕78号)有关规定,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入档留存),教体局每年抽查一次。聘任期间特岗教师工资严格按照上级资金拨付情况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一位特岗教师手中。在每年教师节评优、评先活动中为特岗教师特设优秀名额,单列表彰。城市、县镇学校教师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服务期满特岗教师,2020年我局通过公开竞聘形式共选拔15名优秀特岗教师到城区学校锻炼学习。

三年服务期满,我市为考核合格且本人自愿留任的特岗教师落实工作岗位,保证其享受相应的待遇。服务期满后对三年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特岗教师,义马市政府按照《关于做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工作岗位的通知》(豫教师〔2009〕203号)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他们全部入编,留任人员的聘用手续由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并按照规定落实工作岗位,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其服务期按我省规定计算为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留在农村从事教育工作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通过以上政策的落实真正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让国家政策惠及每一位特岗教师,使每位特岗教师安心工作、舒心生活、潜心教学。

 

义马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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