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发布日期:2024-07-23 17:11     字体:

义马市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1.    户口所在地的户口本、父母身份证。

2. 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并在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就业证明。

3.户口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出具的外出就读证明。

4.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

5.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社区及居委会开具的租房证明)。

6.到指定就读学校填写《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申请表》(指定就读学校为:实验小学、外国语小学、市一小、市二小、市三小、市四小、市五小、狂口学校、实验中学、市一中、市二中),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凡未经教体局审核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体局一律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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