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户口
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恢复户口
受理部门
义马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拟落户我县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义马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窗口0398-586611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回原籍入户的提供市、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证明;
2、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异地入户的提供省、省辖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入户介绍信》;
3、通过公安人口信息系统能够查询到申请人户口已注销的,不再提交原籍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没有重复户口的书面声明。
刑满释放人员恢复户口
受理部门
义马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户籍属于我县的刑满释放人员。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义马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窗口0398-586611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原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2、《释放证明》。
持证未落户在原迁出地恢复户口
受理部门
义马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从户口所在地迁出户口,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因故未到迁入地落户,又返回原迁出地定居的,可申请恢复户口。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义马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窗口0398-586611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
3、原户口迁移证。(遗失户口迁移证的,需提交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