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户口

发布日期:2024-07-24 16:52     字体:

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恢复户口

受理部门

义马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拟落户我县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义马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窗口0398-586611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回原籍入户的提供市、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证明;

2、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异地入户的提供省、省辖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入户介绍信》;

3、通过公安人口信息系统能够查询到申请人户口已注销的,不再提交原籍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没有重复户口的书面声明。

刑满释放人员恢复户口

受理部门

义马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户籍属于我县的刑满释放人员。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义马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窗口0398-586611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原有《户口薄》、《居民身份证》;

2、《释放证明》。

持证未落户在原迁出地恢复户口

受理部门

义马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从户口所在地迁出户口,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因故未到迁入地落户,又返回原迁出地定居的,可申请恢复户口。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义马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窗口0398-586611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

3、原户口迁移证。(遗失户口迁移证的,需提交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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