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管理
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
受理部门
义马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的,由本人申领
2、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申领。
办理时限
30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义马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窗口0398-586611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到义马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窗口申领,由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薄;
2、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其他原因换领
受理部门
义马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可申请换领新证。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申领。
办理时限
30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
20元/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的规定。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义马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窗口0398-586611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到义马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窗口申领,由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薄;
2、原居民身份证;
3、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4、跨户籍所在地市异地办证的,需提交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材料。
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
受理部门
义马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可申请补领新证。居民身份证损坏的,可申请换领新证。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申领。
办理时限
30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
40元/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的规定。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义马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窗口0398-586611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到义马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窗口申领,由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薄;
2、原居民身份证;
3、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4、跨户籍所在地市异地办证的,需提交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