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证管理

发布日期:2024-07-24 16:49     字体:

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

受理部门

义马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的,由本人申领

2、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申领。

办理时限

30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义马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窗口0398-586611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到义马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窗口申领,由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薄;

2、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其他原因换领

受理部门

义马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可申请换领新证。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申领。

办理时限

30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

20元/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的规定。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义马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窗口0398-586611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到义马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窗口申领,由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薄;

2、原居民身份证;

3、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4、跨户籍所在地市异地办证的,需提交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材料。

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损坏换领)

受理部门

马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窗口

办理条件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可申请补领新证。居民身份证损坏的,可申请换领新证。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陪同申领。

办理时限

30日内

收费依据及标准

40元/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的规定。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马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窗口0398-586611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马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窗口申领,由户籍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薄;

2、原居民身份证;

3、未满十六周岁的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应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4、跨户籍所在地市异地办证的,需提交证明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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