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暂住登记
受理部门
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办理条件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的,应主动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报暂住登记。其他城市是指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其他省辖市、县(市)(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千秋路派出所0398-3684513
泰山路派出所0398-3684517
千秋派出所0398-3684508
常村派出所0398-3684502
朝阳路派出所0398-3684507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统称登记站)进行申报;
2、登记站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3、登记站按照有关规定采集登记人员信息,录入河南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申请人制发《暂住登记凭证》。
所需材料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相片二张;
3、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居住证首次申领
受理部门
义马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居住证)窗口
办理条件
公民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流动人口,可以依规定申领居住证。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义马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居住证)窗口0398-586611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统称登记站)进行申报;
2、登记站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3、登记站按照有关规定采集登记人员信息,录入河南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申请人制发《暂住登记凭证》。
所需材料
公民申领居住证应当向登记站提交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未办理身份证的,需提交符合居民身份证采集标准的本人数码相片)和暂住登记凭证,并根据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3、就读证明。包括以下材料之一: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
居住证换、补领
受理部门
义马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居住证)窗口
办理条件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丢失的。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
义马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户政(居住证)窗口0398-5866110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统称登记站)进行申报;
2、登记站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
3、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受理信息并重新制证。
所需材料
1、换领:需持证人将原证件交回登记站;
2、补领:需本人持居民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