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类事项--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发布日期:2024-08-28 10:08     字体: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8号)

二、实施主体

义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办理指南

https://www.hnzwfw.gov.cn/portal/guide/5B49BCCFA7CB831F2BFCF39CB33241B3?region=411281000000

四、监督和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398-2209993

投诉邮箱:ymsfyjk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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