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包括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
一、适用范围
三门峡义马市
二、事项审查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三、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包括再注册、变更)
四、办理依据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8月5日国务院令第386号)第九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
五、受理机构
义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六、决定机构
义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七、办理条件
符合《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人员,应当持村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拟聘用证明和相关学历证明、证书,向村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执业注册。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执业注册,发给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第十七条:乡村医生应当在聘用其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变更执业的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八、申请接收
义马市政务服务大厅
九、办理方式
窗口现场办理
十、审批时限
法定规定时限
十一、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十二、结果送达
义马市政务服务大厅
十三、依法申请
可当面咨询也可致电咨询0398-2206699
十四、监督和投诉渠道
0398-2206699
十五、办公地址
义马市政务服务大厅
十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18:00(夏令时);14:30-17:30(冬令时)
十七、公开查询方式
0398-2206699
十八、审批数量
无上限
十九、申请材料
(一)变更注册:1、乡村医生执业(变更)申请表一份;2、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医疗机构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十、办理基本流程
(一)窗口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人或企业通过政务服务网、移动端和实体大厅窗口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工作人员接收后,对于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材料。如所交材料齐全,应当场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出具《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2.审核:受理申报材料后,由行政审批服务实施部门按照审核标准对内容进行实质审查、并联审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需启动特殊环节的,依法进行辅助审查。 3.办结:行政审批服务职能部门审核完成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签发审批办理结果,办结时间以许可结果送达办事大厅综合处出证窗口为准。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签发《不予许可决定书》。
二十一、审批结果
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