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奖励类事项--对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行政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7号)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对在艾滋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或者因执行公务感染艾滋病病毒,以及因此致病、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助、抚恤。
二、结果信息——表彰奖励名单
今年还未开展艾滋病防治工作表彰大会,无名单。
三、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0398-2206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