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奖励类事项--对在精神卫生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

发布日期:2024-08-29 09:38     字体: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2号2018427日修正)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和支持组织、个人提供精神卫生志愿服务,捐助精神卫生事业,兴建精神卫生公益设施。 对在精神卫生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二、结果信息--表彰奖励名单

因今年没有开展表彰大会,无名单。

三、投诉举报电话及网上投诉渠道

0398-2206698

ymwsjsw@126.com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