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服务类事项-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发布日期:2024-08-28 09:49     字体:


一、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卫生部关于印发<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60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卫妇社发〔2009〕60号)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做好201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

【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版)》

二、服务对象

符合政策准备怀孕或孕早期的农村育龄妇女(含流入的流动人口)

三、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服务时间:所有工作日

冬季: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夏季: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服务地点: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和村卫生室

四、服务项目和内容

为符合政策准备怀孕或孕早期的农村育龄妇女每人每天免费增补0.4毫克叶酸(既往生育过神经管畸形或正在服用抗癫痫药物的高危待孕或孕早期妇女,每人每天免费增补4毫克叶酸),保证其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的服用量。

1.组织(乡)村卫生健康中心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以预防神经管缺陷为主的健康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和基层卫生健康中心人员的服务能力。

2.做好叶酸的组织发放工作,保证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五、服务流程

1.根据每月上报结婚登记人员信息,与获批《生育证》的人员信息一并逐级反馈给村。流入本村的待孕妇女信息由村妇幼保健专干及时收集。

2.村级妇幼保健员结合孕情随访服务,逐户了解已婚育龄妇女的妊娠计划或孕早期情况,并与其签订增补叶酸知情同意书。重点宣传和说服动员曾生育过神经管畸形或正在服用抗癫痫药物的高危待孕或孕早期妇女增补叶酸。

3.村级妇幼保健员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到乡(镇)卫生院领取所需的叶酸,逐一发放到人,每次为每位待孕发放3-6个月的服用量或孕3个月内妇女发放1-3个月的服用量。

4.村级妇幼保健员每月随访已领取叶酸的妇女1-2次,了解服用情况,并进行登记和补发。若待孕妇女连续服用叶酸6个月仍未怀孕,应告知待孕妇女寻求医生帮助,自行购买所需叶酸,并继续做好随访工作。

5.村级妇幼保健员每月填写叶酸发放和服用情况登记表,报送卫生院统计汇总后报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保科。

六、服务要求

七、投诉举报电话及网上投诉渠道

投诉电话:0398-2209993

投诉邮箱:ymsfyjk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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