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城市管理局机构职责
单位名称:义马市城市管理局
办公地址:义马市银杏路与龙山街交汇处永乐大厦三楼
联系电话:0398-2209318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城市综合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起草全市城市管理、城市综合执法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城市建成区内的城市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活动;协调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城市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三)负责公用事业行业管理及指导工作。承担城市排水、排污处理、路灯亮化、景观亮化等市政公用设施的运行管理;负责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点(泊位)的设置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容市貌管理的组织检查、督办落实;负责城区内户外广告、门头牌匾以及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沿街标志的容貌管理,组织实施市区户外告设施经营权的有偿出让;负责城区内渣土车辆、餐饮油烟、城市洗车场(点)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区内临时使用(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对损害城市环境、容貌和形象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城区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审批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制定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负责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并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置和建筑垃圾(渣土)的管理工作;负责垃圾处理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环卫市场化运营的招标、监管;负责市区市容环卫管理行政许可核准审批。
(六)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统筹城市数字网格化管理,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系统建设;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拟定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与绩效考评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指导、检查城市管理行业公共设施事故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七)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三门峡市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的法律、法规及规章;负责制定全市园林行业科技、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城市绿线的划定,负责落实城市建设中的绿色图章制度,负责指导园林式小区园林式单位的创建工作;负责对城市树木的砍伐、修剪、移植更新和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等审批手续的办理;负责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街头游园等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监督检查。
(八)负责城市公园管理工作。负责公园、游园及广场的清扫、保洁、苗木修剪、维护、设施维修、防火以及治安秩序管理等工作。
(九)负责石河管理工作。负责石河日常巡护、巡查工作。
(十)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市政公用、城乡建设领域等行业有关城市综合执法工作,集中行使下列行政处罚权∶
1.城市建成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2.城市建成区内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城市建成区内市政公用、城市道路管理方面纳入城市综合执法范围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城市建成区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餐饮油烟污染、渣土车辆运输、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噪声污染夜间建筑施工噪声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5.城市建成区内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店(市场)外经营及流动商贩经营行为,擅自设置张贴户外广告行为等的行政处罚权。
6.城市建成区内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街道上摆摊、堆物或者其他妨碍交通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的行政处罚权。
7.城市建成区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纳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8.市政府研究确定的其他城市管理相关行政处罚权。
(十一)承担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执法职责分工。
1.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城市防汛工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市城市管理局做好城市防汛工作。
机构组成:
(一)办公室。负责政务工作的综合、组织、协调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文电处理、印章管理、政务信息、文秘、档案、机要、保密、综治、接待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机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协调承办人大议案、政协提案;负责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负责系统宣传思想工作;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党组日常会议、学习;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任免奖惩、年度考核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和纪检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群团工作;负责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计财装备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局工程项目预算、年度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执行及年度决算、工资调整、福利津贴审核工作;负责局系统财务收支、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业务的指导、审核、监督和审计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有关规费的征收监督审核工作;组织制订和贯彻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的改革措施和制度;归口管理行业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机关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资产管理;负责组织全局的公用设施、执法车辆、执法装备、作业机械等设备装备的购置、更新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工程监督监管、竣工验收、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申报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程项目工作;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和民生实事等各项工作。
(三)法制科。负责起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城市亮化的政策法规;负责组织起草城市管理、城市综合执法的规章和技术规范;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与备案工作;负责本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并制定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负责本系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的审核、听证和备案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大案要案查处工作;负责向法院申请行政案件的强制执行工作;负责系统内依法治市、普法教育工作;负责组织行业法律法规、行政执法等培训工作;负责城管巡回法庭的日常工作;负责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工作。
(四)督查科。负责制定城市管理领域各行业的具体考核标准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负责相关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和事后监管工作;负责城市管理事项的协调督导、监督检査和综合考评工作;负责城市管理行业服务热线监督管理;负责上级机关和领导批示的督查、督办与办理件的审核反馈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综合考评;负责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案件及跨区域案件的督查;负责对执法人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杈和纪律情况实施监督检査和现场査处纠正,对城市管理执法中违章违纪问题的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建议、意见。
(五)政务服务科。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有关政策,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协调并负责统一办理本部门全部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指导本系统政务服务及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编制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负责本系统各项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效能革命”的各项目标任务;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部署;组织开展城市管理领域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处理工作,统一受理、分流、督办、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置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负责督促办理并及时上报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
(六)公共管理科。组织全市性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综合整治活动;负责综合协调相关部门的市容环境秩序管理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收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提出综合整改意见,并跟踪协调落实;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管理领堿各行业的管理标准、制庋和办法;负责制定城区广场、公共停车场、洗车场(点)的监督管理办法;负责制定户外广告、门头牌匾等的管理标准;负责制定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管理制度;负责制定公厕、垃圾中转站等环境卫生设施管理制度;负责制定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环卫设施和环卫企业的管理办法;负责对固体废弃物处置实施全程监管;负责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亮化规划;负责城市亮化的计划统筹、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对城市公园、游园、道路绿地的管理进行检查和指导;负责制定和审核路灯、园林绿化等市政设施的养护、维修、管理标准和制度;依法处理损毁城市公用设施事件。
下属机构:
( 一 )义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1.负责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行使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
3.行使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侵占城市道路等行政处罚权。
5.行使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
6.行使社会生活噪音污染、建筑施工噪音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权。
联系电话: 0398-5833518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义马市人民路河南中车东侧路北办公楼
( 二 )义马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
负责市区范围内财政投资建设并移交的城市照明及景观照明设施的建设、改造、维护、管理等工作;负责城市照明系统运行监控及智能化照明服务工作;参与城市亮化方案的审查和亮化建设工作的协调、指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城市园林绿化的实施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城市总体规划,会同规划部门编制城市绿地规划和城市绿线划定,负责落实城市建设中的绿色图章制度;编制规划区内公共绿地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及绿化验收;负责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及附属绿化工程的手续办理;负责组织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建设和日常维护及管理工作;负责对城市树木的砍伐、移植和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等手续的办理;指导风景区的园林绿化工作;负责组织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的达标验收和全市花卉展览工作;承担创建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事务性工作;负责制定公园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园、游园的清扫、保洁、苗木修剪、维护、设施维修、防火以及治安秩序管理等工作;负责石河橡胶坝及河遒两侧绿化带的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 0398-5835398
办公时间: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义马市人民广场后办公楼
( 三 )义马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
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生产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市区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城市公厕管理和粪便的清运处理;督促检查全市的市容环境卫生。
联系电话: 0398-3158008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义马市千秋西路体育公园内西北角1楼
( 四 )义马市数字化城市服务中心。
承担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和智慧化升级等工作;承担市区范围内城市管理事件、部件问题的采集(接收)、派遣和反馈等工作;承担12319城市管理热线群众诉求的接收、办理和反馈等工作。
联系电话: 0398-2209315
办公时间:夏季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办公地址:义马市千秋西路体育公园内西北角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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