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月21日受理和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21 08:41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义马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公示期为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7日。

电话:0398-5580001转5328

传真:0398-5580077

通讯地址:义马市银杏路西段(47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受理时间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

1

河南兴旺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乙烯基单体类产品项目

2025121

报告书/河南新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义马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海河大道与清风山路交叉口西北侧

河南兴旺精细化工有限公

建设 300Nm³/h 乙炔发生和乙烯基单体发生和冷凝集装生产线三条。乙烯基咪

唑类(N-乙烯基咪唑、N-乙烯基己内酰胺)1200 /年;乙烯基醚类(叔丁基乙

烯基醚、环己基乙烯基醚、4-羟丁基乙烯基醚)1200 /年;乙烯基醇类(正丁

基乙烯基醚、三乙二醇二乙烯基醚)1200 /年。

1.废气。电石投料废气和电石渣处理废气分别经“集气罩+脉冲袋式除尘器”和“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8m高排气筒排放;颗乙烯基类车间非甲烷总烃废气经“冷凝+两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27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库废气经“负压抽风+两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工业企业边界挥发

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表 1、《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 A.1 及《河南省重污染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A 级指标(有机化工)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蒸馏废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废气处理喷淋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废水经过厂区污水处理设施(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MBR)后满足《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同时满足义马市第二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指标要求。

3.噪声。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电石渣和原辅材料废包装物等定期外售,废分子筛和废滤布厂家定期回收,污水处理站污泥送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质检室废液、废活性炭、闪蒸残液、蒸馏残液、废导热油、冷凝废液、危化品废包装袋等收集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企业出具承诺保证公众参与内容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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