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1月12日受理和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义马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19日。
电话:0398-5580001转5328
传真:0398-5580077
通讯地址:义马市银杏路西段(47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受理时间 | 环评文件/环评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基本情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君祥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加工20万吨电石渣、碎石料循环利用项目 | 2024年11月5日 | 报告表/河南文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义马市三十里铺310国道南侧(义马市汽配城东) | 河南君祥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利用原义煤集团豫西建设公司预制板厂闲置场地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项目利用场地原有生产车间1座、建设生产车间2座、仓库1座及配套环保设施等,主要生产设备为雷蒙磨2台、风选设备2套。 | 1.废气。磨粉车间磨粉机上料斗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磨粉机负压管粉尘、成品料斗上料粉尘和成品库卸料粉尘经抽风管道送至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风选车间电石渣原料筒仓粉尘、成品筒仓呼吸粉尘、风选机负压管粉尘和罐车装车粉尘经抽风管道送至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涉颗粒物排放工序排放限值PM排放浓度不超过10mg/m3)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和员工生活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不外排。 3.噪声。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除尘器收尘灰掺入产品外售、风选出的硅铁砂作为副产品外售;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危废暂存间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