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北露天煤炭储备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由中赟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北露天煤炭储备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河南北露天煤炭储备基地项目位于义马市东南、义马火车站北侧现有北露天矿坑西北部,总投资39046万元,建设规模为静态储备能力60万吨。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封闭储煤场系统、胶带运输及转载站系统,以及厂区设施工程道路、硬化及绿化等辅助工程。项目外部运输依托北侧在建的河南豫西煤炭储备基地的火车及汽车装卸系统。
二、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原煤堆场采用全封闭钢架网结构,内部设置高压抑尘雾炮设备,顶部设高压喷雾设施;各转载站均采取密闭结构,落料点采用全封闭导料槽进行二次密闭,并设置吸尘罩+覆膜滤料袋式除尘器,废气经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厂内物料输送过程采取封闭式皮带运输;厂区内道路、堆场等地面硬化,定期对路面洒水清扫;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应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同时应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矿石(煤炭)采选与加工企业绩效分级A级排放要求。
2.废水。设置沉淀池,地面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供厂区绿化及道路浇洒用水;设置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沉淀后用于场地降尘绿化。
3.噪声。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沉淀池煤泥定期清出后掺入原煤售卖;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定期清出后掺入原煤售卖;废机油依托河南豫西煤炭储备基地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公司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四)如遇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标准执行。
(五)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更的应重新报批。
四、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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