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卫生)义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义马市卫生监督所)政务公开

发布日期:2023-12-19 10:48     字体:

一、基本简介

义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前身为义马市防疫站,2006年更名为义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隶属义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副科级单位、财政全额拨付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义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位于义马市珠江路中段25号,占地1260平方米,建筑面积2161平方米,核定编制数46

主要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疾控预防控制工作政策、方针、法律、法规;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全市免疫规划工作,做好消毒、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非传染性疾病等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应急处置;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开展疾病监测,收集、报告、分析和评价疾病与健康危害因素等公共卫生信息;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和流行病学调查,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疾病病原生物监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和不良健康行为干预;疾病预防控制技术管理与应用研究指导等;组织实施相关卫生监督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监督检查卫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职业卫生、学校卫生、计划生育、中医服务、消毒产品、涉水产品,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及个人监督执法工作;依法查处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开展胎儿性别鉴定、非法开展人工终止妊娠及“代孕”等违法违规行为;

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义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地址:义马市珠江路25号

单位电话:0398-2201678

服务宗旨:防控疾病,保障健康

邮政编码:472300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8:00-12:00 15:00-18:00;冬季8:00-12:00 14:30-17:30

三、机构概况

义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义马市卫生监督所)共设个内设机构:

1)行政管理科

负责日常行政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保密、宣传等工作。负责各类文案起草、核发、培训和会务活动组织;负责单位考勤、车辆管理、后勤保障和外部联络工作。负责党建、工会工作;负责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承担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统计和内审工作;负责人事管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劳动工资、绩效、福利发放等。负责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卫生监督员内部培训工作,负责社会举报、投诉的受理工作;协助本级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案件应诉、强制执行、案件移送等相关工作;负责卫生监督信息平台、“智慧卫监”等工作;组织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报告、汇总、分析和反馈。制定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辖区内公共场所、医疗机构、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等卫生协管档案。

2)传染病防治科(含艾滋病防治、结核病防治、寄生虫防治)

负责全市各种传染病的监测、预防、控制、报告、调查处理以及相关的技术指导工作,制定相应的防控工作预案,负责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学评价和采取现场干预控制措施。

负责拟定全市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全市艾滋病(麻风病性病)疫情监测管理、艾滋病高危人群干预及病人管理、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艾滋病(麻风病性病)防治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指导定点医院完成病人治疗随访和信息管理工作,提供艾滋病防控技术支持和防控效果评价。负责丙肝疫情监测和处置工作。

负责制定结核病防治规划并协助组织实施,负责肺结核患者发现、报告、登记分析评价和管理工作,指导医疗卫生机构的疫情报告和转诊等工作、追踪工作,开展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密切接触者筛查,开展痰涂片检查和结核分枝杆菌的分离培养,制定抗结核药品和设备的需求计划,并规范管理、发放等。

负责寄生虫病的预防控制与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开展寄生虫病病情与危险因素监测,提出并组织实施预防控制措施;组织、协调寄生虫病现场处置工作。

3)免疫规划科(含预防接种门诊)

负责实施我市免疫规划实施及疫苗接种工作,负责免疫规划生物制品及冷链系统的管理,开展疫苗应用效果的监测和评价,以及免疫预防活动相关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理;负责指导接种单位建设;科学、规范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监测与处置;负责宣传、培训、督导工作;负责免疫规划信息化管理工作;开展常规接种率报告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报告工作。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健康教育,承担上级布置的各项计划免疫工作任务。

4)公共卫生监督检测科(含地方病防治及病媒防治消杀)

负责各类公共场所、学校、托幼机构、餐具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检查。负责生活饮用水卫生和消毒产品的监督检查;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及食品安全跟踪标准评价工作。负责环境卫生、营养和食品卫生、学校卫生、健康相关产品的研究,负责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食源性疾病及食品污染事故造成健康危害进行调查。

负责地方病的预防控制与疫情报告管理;负责地方病防制工作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及报告;组织开展地方病病情与危险因素监测,组织、协调地方病现场处置工作;组织检查、指导辖区地方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和防制知识宣传。

负责制订消毒与病媒生物监测评价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疫点疫区消毒与病媒生物杀灭处置工作;负责开展病媒相关传染病监测、病媒生物监测、消毒灭菌质量监测工作;开展业务培训和防制知识宣传。

5)职业卫生监督检测科

开展放射和职业卫生专项整治和日常检查,查处辖区范围内的大案要案;依法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执行河南省放射卫生及职业卫生监督抽检任务,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卫生监督抽检。

协助制订本辖区相关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方案;负责职业卫生相关的信息管理、职业病报告与统计工作;负责协助开展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演练;负责开展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放射卫生、尘肺病随访等职业技术服务工作;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与健康促进工作。

6)健康教育与慢性病防治科

负责实施辖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划、计划,根据辖区主要公共卫生问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经常性健康教育、重大疾病健康教育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负责健康教育相关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对健康教育与促进效果进行评估。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病、死因、社会、心理、生物等危险因素监测工作;调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病现状和演变;筛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高危人群;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社会、心理、生物等危险因素进行干预;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治效果进行评估。

7)检验科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操作标准的要求,开展微生物、寄生虫、理化检验检测工作;落实疾病预防与控制、卫生监督监测、灾害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相关危害因素等相关样品的微生物病原学、卫生学物理化学的检测,采样、检验检测工作。

8)医疗卫生监督科

 开展医疗服务(中医)、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母婴保健、血液安全专项整治和日常检查。依法对辖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依法对辖区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辖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母婴保健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

四、领导信息

姓名:江红   性别:   民族:汉   职务:主任  

个人简介:江红,汉族,19763月出生,河南义马人19939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郧阳医学院临床医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现任义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五、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文号)第13条

《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文号)第11条

《健康三门峡行动(2020—2030年)》(三政〔2020〕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第1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第33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第40条

《职业病防治法》(2018第24号)第二十六条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8号)第十二条

《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7号)

《慢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8号))第二章 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第二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第1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9年第30号))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9年第30号))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五十条

   六、公共服务

     (一)疫苗接种

       1、接种项目:国家免疫规划类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类疫苗。

       2、接种时间: 夏季8:00-11:30 15:00-17:30,

冬季8:00-11:30 14:30-17:00。

       3、接种咨询电话:0398-2201651

       4、接种流程:

 

 

     (二)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进行常态化传染病疫情监测,根据义马市各项传染病走势进行风险研判,及时发布温馨提示,帮助广大市民做好相关传染病的预防工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政府要求,即时展开相关疫情处置。紧急电话0298-2201678。

    (三)艾滋病咨询检测

     开展免费的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并为提供初筛检测。

     咨询电话:0398-2201678

    (四)健康危害因素及健康科普

     根据工作内容,提供科普知识、专项传染病防控知识、预防免疫相关政策知识等,定期发布河南省卫健委制作的科普产品,健康宣教。

    七、行风与投诉

      一、投诉途径

     投诉电话:0398-2201678

     二、便民服务

     咨询电话:0398-220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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