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培训广告发布合规提示

发布日期:2024-01-02 22:06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线上线下广告发布行为,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向全市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广告经营主体作出如下“八不得”提示告诫:

一、不得发布借党和国家重大活动、重要节庆等严肃政治主题作商业营销宣传的广告;

二、不得发布含有将考取编制和“人生成功”相关联,作不当表述或暗示,宣扬不正确人生观、劳动观、就业观等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内容或其他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广告;

三、不得发布含有“官方指定”“保过”等内容,或对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的广告;

四、不得发布含有明示或者暗示有关考试机构、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内容的广告;

五、不得发布含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内容的广告;

六、不得发布含有虚构师资实力、捏造资质荣誉、对历年考试通过率、通过人数、报名人数等经营数据以及用户评价、学员反馈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七、不得发布培训费用不明码标价,含有价格隐藏、诱导、欺诈等内容的商业广告;

八、不得发布含有诋毁、歧视、排挤竞争对手等内容搞不正当竞争的虚假商业宣传广告。

请全市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及广告经营主体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广告活动,杜绝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请广大考生摆正心态,增强法律意识,理性选择培训机构,不要被毫无根据的“噱头”所蒙蔽。如发现违法广告线索,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或者拨打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


2023年12月29日    


(市局广告监管科  供稿)  

来源:三门峡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