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教体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Ⅰ级应急响应工作方案
义马市教体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Ⅰ级应急响应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保障广大师生平安健康,充分发挥教体系统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Ⅰ级应急响应工作预案》(教安全〔2020〕37号)和《三门峡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Ⅰ级工作方案》的通知(三教文【2020】15号)要求,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防控目标
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各二级机构、各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督促落实并完善校园防控措施,在相关部门指导下,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完善疫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早隔离、早治疗;及时掌握学校疫情防控动态,防止疫情在校园扩散蔓延。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预案(试行)》《河南省教育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进行编制。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各二级机构、各培训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疫情形势的变化情况,本方案将及时进行更新。
四、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在三门峡市教育局和义马市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具体分工要求,协调一致,密切配合,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快速反应,分级负责。根据疫情的起因、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事发单位要立刻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和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必要措施,迅速予以处置,并按程序逐级上报。事发学校应急指挥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充分运用现代通信技术和信息网络,建立和完善疫情信息反馈机制。规范和强化信息反馈的时限、程序、职责和要求,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局指挥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快捷高效。加强分工合作,紧密协调配合,提高应急救援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加强值班值守、安全保卫、信息报告等制度的落实。
(四)以人为本,突出重点。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及时果断进行处置,把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作为处置疫情的首要任务。坚持疏导为主,宣传在先,及早把防控知识传达给全体师生及家长,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依靠各级领导、专家和群众,共同参与,科学救助。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改进应急救援装备和设施,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要特别重视对弱势群体人员的帮扶工作。
(五)群防群控,依法处置。局防控工作办及时与各学校、各二级机构、各培训机构联系,协助并指导应急处置工作。各学校要加强和卫健委和局防控办的沟通和联系,形成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有序处置疫情。对极少数利用疫情煽动闹事、蓄意制造事端的违法犯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照法律程序,严肃进行处理。
五、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教体局组织机构及职责
1.根据工作需要对市教体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调整,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 彬 市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刘剑峰 市教体局党组成员、市高中校长
张陆英 市教体局党组成员、市纪委监察委派驻教体局纪检组组长
贺晓宁 市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卫平 市教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智伟 市教体局副主任科员
成 员: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负责同志
2.领导小组的职责:负责在三门峡市政府、三门峡教育局和义马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做好全市教体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的协调、管理、研究、部署、保障;听取各项工作汇报,确定工作方案,部署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卫健委应急办报告有关信息,汇报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疫情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体育科,杨卫平兼任办公室主任。职责是:分析、研究防控工作形势,提出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建议;负责与业务主管单位的沟通联络工作;指导机关各科室、各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疫情处置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师生健康状况、外出人员的动态关注,做好隐患排查,落实工作日报告制度;做好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4.班子成员具体分工:
刘剑峰:负责义马市高中、教育系统点式楼、分管工作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张陆英:负责收集教育系统疫情防控过程中的违纪违规线索并进行调查和处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贺晓宁:负责市疫情防控办交办的分包社区和分管工作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杨卫平:按照局党组要求负责对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和督导,各项防疫工作预案的制定落实,每日师生健康状况、外出情况、与感染人员接触情况统计排查,分析研判疫情隐患,对疫情的处置工作进行技术分析指导;负责公办教职员工及学生的疫情管控工作;指导各学校开展师生健康教育;每日向三门峡教育局、市防疫指挥部上报当日工作汇报;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王智伟:负责特殊时期教学工作预案的制定落实,河南能源技师学院、民办幼儿园、教育机构以及分管工作领域的疫情管控工作,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学校、二级机构组织机构及职责
各学校、二级机构、培训机构要成立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实行疫情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各学校、二级机构、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校的疫情防控工作。要根据三门峡教育局、义马市委、市政府和市教体局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定本单位的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检查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开展对学校师生员工的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发现发热、咳嗽、呼吸急促和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学生,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指导下及时送指定医院就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明确学校疫情的报告人,按要求及时向教体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和卫生健康部门等上报疫情发生情况。疫情发生时,学校要根据义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办公室和教体局的部署,启动各自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组织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六、防控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疫情防控工作关系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教育系统的改革和发展,关系社会的安全稳定,各单位和机关各科室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坚决执行落实好全省关于疫情防控务工作的“十一个坚决到位”,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豫教办〔2020〕10号)精神,推迟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开学时间,并制定开学预案,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各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要求,不得在疫情Ⅰ级应急响应期间组织开展任何形式的补课、上课及其他形式的集体活动等;已经安排或通知的,要坚决予以取消。各单位要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同时组建疫情防控小组,做好咨询解释工作;组织本单位制订并完善防控预案,明确疫情防控的组织管理、重点举措、预警与应急处置等内容,保障人力、物力、财力配备,增强疫情防控能力。
(二)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各学校、二级机构、培训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要严格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在值班室和相关业务处室建立双值班制度,保障疫情上报渠道顺畅。各学校要在关键区域和岗位加强值班力量,如学校校门、宿舍、食堂、图书馆等,对出入校园及人员密集区域加强管控,并将值班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学校总值班室及校领导,再由学校逐级上报。
(三)严格信息报送。要建立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畅通信息传输渠道,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要坚持日报告制度,指定专人,按照迅速(学校应在疫情发生2小时内向教体局和卫生部门报告,不得延报)、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直报(发生特大事件,可直接报教育部)的原则,每日向市教体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
(四)强化疫情防控
1.做好排查工作。要按照要求,对师生、员工及校外培训机构涉教人员进行排查,了解其假期去向,重点排查他们是否去过疫区或是否与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接触。
2.落实隔离措施。对去过疫区或与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接触过的师生员工,要严格落实隔离措施。开学前要再次排查,有疫区旅居史及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密切接触的人员未满隔离期限的,延迟开学至隔离期限结束。
3.严格报告制度。发现不明原因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病例的,应当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疾控机构报告,同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4.加强联防联控。要在教体局防控指挥部领导下,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强化联防联控措施。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扩散要求,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卫生健康部门有效处置疫情。
5.杜绝师生聚集。各学校要在疫情防控Ⅰ级应急响应期间,暂停举办一切聚集性活动、暂停校园场地开放、暂停各类集中考试、严禁提前开学;要提醒师生及家长,不得参加各类社会机构组织的校外培训、研学旅游、户外拓展、比赛、展示、评比和考试等聚集性活动。
6.强化督导检查。教体局督导组在特殊时期、特殊情况下,以特殊形式对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掌握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做好整改工作。
(五)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各学校、二级机构、培训机构要通过电话、微博、微信公众号、短信、家长群、学生群等多种形式和渠道,推送相关信息,帮助师生员工充分认识疫情的严重危害性,宣传普及防控知识,提高防范意识,掌握救治渠道。要采取适当方式,教育、引导师生和员工相信各级党委和政府,克服恐惧心理,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尽量做到不出门、不串门、不聚集、不到疫区,加强自我保护,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六)认真总结疫情防控工作。省疫情指挥机构宣布Ⅰ级应急响应结束后,全市教育系统Ⅰ级应急响应自动结束。疫情防控结束后,要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总结报告,报教体局疫情防控办公室。要对工作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提炼总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今后应急处置工作奠定基础。
(七)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学校、二级机构、培训机构、各科室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对于工作不到位、造成疫情扩散和恶劣社会影响的,严肃依纪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善后与恢复工作
疫情事件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要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校正常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各学校、各二级机构、各培训机构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解决实际困难,加大校园环境整治力度,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厕所等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因疫情而被治疗的师生员工,必须在恢复健康、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并出具有效的病愈证明后,方可复学、上班。要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疫情损害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对疫情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
八、防控保障
(一)信息保障。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疫情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确保通信和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各学校、二级机构、培训机构和机关各科室,特别是寄宿制学校,要配备疫情防控设施设备(如疫情隔离场所、紫外线灯等)和消毒药品、肥皂等,为疫情防控提供物资保障。
(三)资金保障。各单位要安排充足的疫情防控资金,保证疫情防控所需。
(四)人员保障。要根据实际情况,加强教体系统卫生队伍建设,为疫情防控提供人员保障。要落实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的物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