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政办〔2024〕3号关于印发义马市市推动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2-20 10:28     字体:



 

 

 

 

 

 

义政办〔20243

 

 

义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义马市推动一季度经济开门红

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义马市推动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第十一届三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428        

义马市推动一季度经济开门红

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三门峡市委八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义马市委十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巩固拓展经济稳定恢复、向上向好的发展态势,推动一季度全市经济实现开门红,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2024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333号)和《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推动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三政办规〔20241号)要求,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一、制定2024年省市县重点项目清单,建立一项目一领导一台账分包推进机制,由县级领导牵头推进,力争一季度重点项目开(复)工50个,完成投资5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加快推动第十一期三个一批项目建设,定期开展监测调度,推动项目加快转化,力争2024年一季度当期三个一批在库项目综合转化率达到60%,开工一批项目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的30%以上。(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局)

三、持续开展重要项目集中攻坚行动,完善重大项目研究谋划储备机制,研究出台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聚焦新增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投向,持续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特别是29个财政第一次评审的专项债项目、7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落实容缺办理、联审联批等制度,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做到项目等资金(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各相关项目单位

四、第一时间转发下达增发国债项目投资计划,加快计划新开工项目前期工作,力争第二批下达资金的2个项目于20246月月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加快推进2023年下达资金的4个中央预算内投资、2个专项债券等项目建设,努力形成更多投资量、实物工作量,对项目开工率、资金支付率高的项目单位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各相关项目单位

五、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鼓励新能源汽车下乡,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惠民活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汽车消费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推动保养、美容、二手车交易等汽车后市场发展。完善停车场、充换电站等设施,优化城市充电设施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商务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金融工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

六、焕新升级·智享未来为理念,联合本地家电销售企业,通过政府补贴、企业让利等促销手段,推出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等家电以以旧换新形式开展智能家电焕新消费季活动,进一步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激活家电市场活力,释放家电消费潜力。(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局)

七、通过政府资金扶持、政策引导,围绕餐饮、住宿、零售等重点领域,以政府出资、平台支持、商户让利的模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和第三方商业平台发放电子消费券,让消费券成为带动经济发展的助燃剂。(责任单位:商务局、财政局)

八、大力发展直播电商、网络销售等新型消费业态,建设共享直播间和直播电商基地,围绕我市特色产品打造直播电商集聚区,扩大线上消费规模。积极参加三门峡市电商短视频和直播大赛,持续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申建工作,积极培养电商人才,助力我市农特产品销售。(责任单位: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机关事务中心

九、落实《三门峡市旅游奖励扶持资金暂行办法》(三财科〔20202号)文件精神,组织星级饭店推出打折优惠等措施,持续引客入义,对2024年第一季度组织市外游客到义旅游、研学等,入住义马市国有宾馆、酒店,招揽游客住宿量达到300人次以上的,给予组团社奖励每人次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鼓励打造具有义马本土文化特色的休闲旅游景区,对实际投资额5000万以上的投资主体,经审定后,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在此基础上进行A级景区申报创建,按照国家A景区评定标准,被评定为国家级AAAAAAAAAAAA级景区的,一次性给予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责任单位: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财政局)

  十、抢抓春节期间人员返乡集中期,通过线上+线下方式积极开展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因城施策发放购房补贴、契税补贴,探索以旧换新模式,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通过购买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人才住房,采取发放房票和货币补偿方式安置被征收人。(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税务局)

  十一、繁荣年货市场,活跃社会经济,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确保我市春节期间市容环境整洁有序、道路安全畅通,按照因地制宜、便民利民、疏堵结合、规范有序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城管局发布通告,在城区合理区域规划设置7处临时便民年货市场。对我市城区街道两侧店铺外摆实施包容审慎执法,除机动车道外,在不影响行人通行的前提下,允许沿街商户合理利用门前空地,适当外摆,进一步营造节日氛围,活跃市场经济。对符合要求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实施首违不处罚,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柔性执法。(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局)

  十二、合理满足春节期间大额消费需求,加大消费贷款优惠力度,推广消费贷款业务线上申请、线上审批、线上放款一站式便捷服务。(责任单位:金融工作局)

  十三、对2024年一季度满负荷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财政奖励10万元。对2024年一季度满负荷生产且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财政奖励20万元。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2024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333号)文件精神,奖励资金由省级和属地财政按照1∶1比例分担。对满负荷生产的企业在申报三大改造奖补资金、优秀企业家称号时予以优先支持。(责任单位:财政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十四、落实优化工业电价若干措施,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2024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333号)文件精神,实施春节深谷电价政策,将202429日至217日午间11时至14设置为深谷时段,工业企业生产用电价格按谷段电价的九五折执行,鼓励企业节日连续生产、多消纳新能源电量。(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员会、供电公司)

  十五、落实连续生产奖补政策,对202425日至224日保持连续生产(日均用电量不低于2023年日均用电量的70%)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2024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2333号)文件精神,以该企业20241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为基数给予500元/人标准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最高不10万元。(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统计局、供电公司)

  十六、扎实开展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科技型企业融资等项目推介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向制造业、社会服务等领域提供长周期、低利率、弱担保的信贷支持,持续提升中小微企业首贷率和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比重。巩固贷款实际利率水平下降成果,推动各项贷款利率较2023年稳中有降,稳定降低实体经济尤其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力争2024年一季度全市银行机构各项贷款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2023年同期实现明显增长。(责任单位:金融工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七、纵深推进万人助万企活动,健全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着力帮助企业解决融资、用工、用地、用能、环境容量等问题,优化企业要素保障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力争2024年一季度开展四项对接10次以上,其中开展产学研对接1次以上、产销对接2次以上、产融对接3次以上、用工对接4次以上。(责任单位: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

  十八、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工作机制,出台《义马市营商环境系统性改革方案》,加快推进营商环境系统性改革;制定义马市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工作方案,定人定岗对企业开展网格化服务,切实提高企业满意度;围绕营商环境省评报告,制定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方案,持续推进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制定一周一报营商环境信息报送制度,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建设氛围;扎实做好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加快案件办结速度。扎实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推行全省统一的企业信用报告替代多领域无违法违规、行政合规等证明,推广双书同达信用修复机制,提高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效率,助力企业信用修复。(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十九、完善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建立小升规企业培育库,对新开办的小微企业,当年纳入四上企业统计的,给予创业奖励,其中批发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及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奖励2万元、3万元、5万元,建筑业企业给予奖励10万元,工业企业给予奖励20万元。所需奖补资金由市县财政按照6∶4负担。(责任单位: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局、财政局、商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计局)

  二十、持续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聚焦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落实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政策,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城暖农民工”“豫见·省外等就业专项行动,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质扩面,确保2024年一季度全市新增城镇就业780人以上,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710人次、新增技能人才530人、新增高技能人才286人。(责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十一、全面启动安全生产建设巩固提升年活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七查一打专项行动,聚焦煤矿、危化品、燃气、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重点领域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加强低温寒潮、雨雪冰冻及各类灾害事故防范应对,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强化规范执法,每半月开展1次企业安全帮扶指导服务,最大限度保障企业生产安全。(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

  二十二、落实县级财政运行定期调度机制,坚决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摸排工作,完善监测台账,用足用好中央既定支持政策,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风险。摸清融资平台债务底数,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建立一平台一银行一方案机制,有力防范融资平台债务爆雷风险。(责任单位:财政局、金融工作局)

  二十三、在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基础上,持续加强生态环境差异化管控,精准治理大气污染,对符合要求的首次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予处罚。动态更新环保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纳入清单的企业实施免打扰执法,对绩效分级A级和引领性企业,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自主减排。(责任单位:生态环境局)

  各政府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2024年一季度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完善推进机制、压实工作职责、加快惠企资金拨付,推动各项政策举措尽快落地见效,确保全市经济实现开门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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