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粮食局主要职责

发布日期:2010-05-27 09:48     字体:

根据《中共义马市委义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义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义文〔2010〕7号),义马市粮食局更名为义马市粮油流通储备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规格相当于正科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不变。

一、  职责调整

(一)  取消市政府已经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  取消负责国家定购粮食计划管理和销售管理,组织指导粮食购销企业落实国家定购粮食计划的职责;取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收购保护价及销售限价工作的职责。

(三)  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完善粮油储备体系,健全粮油监测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加强对粮油购销和全市储备粮油管理的指导协调,提高我市粮油供应保障能力,保障粮食安全。

(四) 加强粮食市场监督检查和统计调查的职责。

二、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其他粮食 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粮食流通 体制、地方粮油储备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二)  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 全市粮食流通和地方粮油储备中长期规划的建议。承担粮油监测 预警、应急责任,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 全市粮食产销合作。组织落实粮食总量平衡和品种平衡计划,提出地方储备粮油的规模和购销计划建议,保持全市粮食平衡。

(三)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国家和省粮食流通、粮油储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制 定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备,监督检查粮食经营 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

(四) 参与拟订全市储备粮油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计划,提出动用我市储备粮油原则的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 全市储备粮油代储企业资格,审批我市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监督 实施。

(五)负责组织全市粮食流通设施、粮油仓储设施及粮办工 业的规划、布局,落实基建、技改投资,指导协调全市粮油及收 储、销售、加工设施体系建设和利用外资、引进技术工作;组织、指导我市粮油仓库维修改造工作。

(六)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 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全市粮油收购锋格审核以及全 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七)指导全市粮食系统产业化经营、多种经营、连锁经营、主食厨房工程和行业妾全生产工作。制定粮食系统粮油加工业发展规划,指导粮油加工行业管理和质量、计量、标准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粮油商品生产经营中的假冒伪劣行为。

(八) 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编制全市粮油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参与管理全市有 关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

(九) 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管下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国家粮油政策性补贴以及行业扭亏增盈工 作。

(十)负责全市粮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职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减员分流和再就业工 作.

(十一)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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