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发布日期:2022-04-02 09:52     字体:


 

义马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义马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义马市统计局

(2022年3月25日)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根据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要求,2018年4月,义马市政府下发了《义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义政办[2018]9号),并成立领导小组,11个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原义马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7月义马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义马实际,制订了《义马市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我市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按照时间节点全面完成了相关工作,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三年,先后55人参与调查,汇集了7000多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湿地

湿地1.71公顷(25.6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7个二级地类(我市涉及2个)。其中,内陆滩涂1.63公顷(24.45亩),占95.32%;沼泽地0.08公顷(1.20亩),占4.68 %。全部分布在东区办事处。

二、耕地

耕地2123.87公顷(31858.05亩),其中水浇地323.86公顷(4857.90亩),占15.25%;旱地1800.01公顷(27000.15亩),占84.75%。新区办事处耕地面积占51.72%,东区办事处耕地面积占48.28%。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504.32公顷(7564.80亩),占全市耕地的23.75%;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666.37公顷(9995.55亩),占全市耕地的31.38%;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898.88公顷(13483.20亩),占全市耕地的42.32%;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54.21公顷(813.15亩),占全市耕地的2.55%;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0.09公顷(1.35亩)。

三、园地

园地531.09公顷(7966.35亩),其中果园422.57公顷(6338.55亩),占79.57%;其他园地108.52公顷(1627.80亩),占20.43%。新区办事处园地面积占53.94%,东区办事处园地面积占46.06%。

四、林地

林地3738.22公顷(56073.30亩)。其中乔木林地2704.22公顷(40563.30亩),占72.34%;竹林地0.39公顷(5.85亩),占0.01%;灌木林地243.26公顷(3648.90亩),占6.5%;其他林地790.35公顷(11855.25亩),占21.15%。新区办事处林地面积占37.98%,东区办事处林地面积占62.02%。

五、草地

草地111.64公顷(1674.60亩),全部为其他草地。新区办事处草地面积占65.62%,东区办事处草地面积占34.38%。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646.22公顷(39693.30亩)。其中城市用地1978.83公顷(29682.45亩),占74.78%;村庄用地522.06公顷(7830.90亩),占19.73%;采矿用地140.32公顷(2104.80亩),占5.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5.01公顷(75.15亩),占0.19%。新区办事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占63.94%,东区办事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占36.06%。

七、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309.92公顷(4648.80亩)。其中铁路用地55.73公顷(835.95亩),占17.98%;公路用地174.59公顷(2618.85亩),占56.33%;农村道路79.6公顷(1194.00亩),占25.69%。新区办事处交通运输用地面积占58.07%,东区办事处交通运输用地面积占41.93%。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91.42公顷(2871.30亩)。其中河流水面136.94公顷(2054.10亩),占71.54%;水库水面20.94公顷(314.10亩),占10.94%;坑塘水面20.03公顷(300.45亩),占10.46%;沟渠10.1公顷(151.50亩),占5.28%;水工建筑3.41公顷(51.15亩),占1.78%。新区办事处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占57.26%,东区办事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占4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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