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发布日期:2020-12-04 10:00     字体:

 

义马市商务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三门峡市委办公室、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义马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三办文〔2019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义马市商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挂义马市招商服务局牌子。

第三条 义马市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国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全市对外开放、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电子商务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深化商务领域改革。

(三)负责全市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站略实施的长效机制;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及需求信息公共服务体系和运行情况预警机制,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资企业及投资各方的投诉和建议,依法处理投诉案件。

(四)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五)规范全市商务领域市场秩序;负责全市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负责督导全市商务领域监管执法和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建设及管理工作。

(六)落实流通产业发展促进政策及行业标准,推进全市流通产业发展;协调推进全市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按照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不含食糖)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依法对有关特殊流通行业和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进行监督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

(八)负责全市商品进出口工作,执行国家对外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政策;依法监督全市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

(九)执行国家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促进服务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执行国家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外商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管理;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依法受理境内外投资者的建议等。

(十一)加强对外经贸合作,推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维护公平的对外贸易秩序,为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良好服务。

(十二)执行国家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执行国家有关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政策,牵头负责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十三)落实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

(十四)组织、申报并指导以义马市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类大型经贸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等商贸活动。

(十五)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义马市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制定机关工作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全市经贸团组出国(境)任务批件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及网站管理工作。承担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人员审查、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系统党建、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群众工作、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申报管理国家有关各项业务资金、专项资金、援外经费等;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全市出口退税的稽核工作;承担有关统计工作。

(二)商业改革发展服务科。承担全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推动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研究全市内外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对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等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起草制定企业管理制度,建立所属企业监督、激励、评价、考核体系。负责所属企业的改制改组工作,制定改制方案,进行资产确认,产权界定,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登记和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市场秩序与运行调节科。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受理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以及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举报投诉,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行为等工作。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不含食糖)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

(四)电子商务办公室。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规划、组织、协调、管理和推动我市电子商务发展,完善政府部门电子商务协调机制,建立全市电子商务评价体系,引导全市电子商务示范工程,统筹指导全市电子商务工作,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承担义马市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外商投资管理科(义马市对外开放服务办公室)。负责拟定全市外商投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并上报动态和建议;负责组织筛选、发布吸引外商投资项目。负责审核全市限额以上鼓励类(不需国家综合平衡)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及重大变更事项,限额以内允许类、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工作;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承担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制定全市对外开放长远规划、相关政策和措施;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做好对外开放相关政策和课题研究工作;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外商投资环境治理工作,协调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承担义马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对外贸易科(义马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承担全市商品进出口、机电产品进口、加工贸易工作;编报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指导境内外对口的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统计工作。执行国家有关服务贸易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技术贸易政策和促进服务出口规划、政策;承担技术进出口管理、服务贸易促进和服务贸易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加工贸易管理政策和有关目录,承担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政策,负责技术进口管理;负责国家有关扶持高新技术产品资金和项目的申报、引进工作。

 

第五条 义马市商务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暂核定局长1名(兼任市招商服务局局长),副局长3名;股级干部职数6名(含兼职)。

暂保留工勤编制1名,今后随自然减员逐一收回。

党的组织、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等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义马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市委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市委编办承担,规定的调整由市委编办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44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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