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吴鹏斐辞去义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08-20 17:10     字体:

2021818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吴鹏斐请求辞去义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义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义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吴鹏斐辞去义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义马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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