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义马市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21-04-27 08:55     字体: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栓军的带领下,于2021年4月上旬对我市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财政局实地查看,查阅相关材料,召开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坚持以改革促发展,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管理和服务,市财政局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加强协作和配合,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建立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节约财政资金,营商环境持续改善,有力助推了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加大资金投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障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出让等公共资源全部进场交易,服务水平受到全国及三门峡主管部门嘉奖。

加快改革举措落实落地,在全市提高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停止收取采购项目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全面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实行网上受理、办理,在线评标,在线监管。

健全管理制度10项,依法处罚违法采购活动,切实维护公平公正交易秩序。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工作不够到位。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方式比较单一,手段及措施较少,持续性和针对性不强,相关管理者、监督者和相关参与主体对具体规定、工作流程和新的改革措施掌握的不准不全。

(二)部门配合存在差距。国家法律法规对财政、发改委、住建等部门需履行管理监督职责有明确规定,但有些部门领导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专业化人员缺乏,部门之间积极主动协作配合工作也不够及时有力。

(三)监管服务水平需提升。监管部门服务意识不强,监管的人员综合能力不高,采购人或招标人主体责任认识不准,监管措施执行不到位,事后监管特别是对代理机构执业质量、评标专家和采购人履职情况进行检查不足。工作放和管发展存在不平衡,依法打击违法行为的力度需要强化。

(四)有些问题还需要解决。如货物采购价格偏高、中间环节多,合同资金支付不及时、化整为零逃避进中心交易等。

三、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宣传效果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媒体在全市广泛宣传《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改革举措,增进社会各方面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要加强基础建设,抓好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直接从事政府采购及招投标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规范程序,增进共识。

(二)加强统一领导,团结协作形成合力

市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工作的领导,压实责任,抓好协调督查。财政、发改委等部门要提高站位,不断增强依法行政和大局意识,积极配合,担当作为,真抓实干,开拓创新,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廉洁高效。

(三)强化监管能力,提升管理水平

要继续加大投入,完善和发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监管作用,提升监管的精准和实效。要增加监管力量,提高监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要重点做好对采购人或招标人、招投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从业质量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法惩处和打击,坚决维护公共资源交易秩序。要坚持放管结合,建立部门信息常态化沟通机制,构建放管有序衔接,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加强队伍建设,严格制度管理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强化法治思维和廉洁从政意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各单位领导要带头认真学习《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其有关制度,不断完善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着力从机制上更好的推动工作开拓新局。

(五)高度重视问题整改,提升服务水平

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问题不放松,广开渠道,虚心听取采购人和供应商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加快解决部分货物政府采购价格过高等问题,确保整改成效,群众受益。要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工作程序,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优化营商环境,为我市新时代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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