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支持企业上市挂牌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9-07-16 08:53     字体:

各办事处、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加快我市企业上市挂牌工作步伐,鼓励更多优质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提升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能力,根据《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企业上市挂牌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政办〔2018〕17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积极培育优质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

(一)充分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培育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盈利能力强、成长性高、有上市意向的企业作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建立拟上市挂牌企业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并推荐条件成熟企业进入省、市上市挂牌企业后备资源库。

(二)充分发挥政府部门鼓励和引导作用,积极组织举办有针对性的企业上市挂牌系列培训课程,引导企业逐步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轨道。

(三)企业列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的基本条件:

1.企业在义马市工商部门注册备案,并在义马市纳税;

2.符合国家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挂牌的各项要求。

(四)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的申报程序为: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可向义马市政府金融办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查后,确认进入义马市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的,可享受本意见的扶持政策。

二、企业上市挂牌的奖补范围、标准、申报、审核与资金拨付

(五)企业上市挂牌的奖补范围:在义马市辖区内依法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企业,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可享受上市挂牌奖补政策。

(六)企业上市挂牌的奖补标准:

1.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补200万元。

2.对通过买壳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我市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补150万元。

3.在“新三板 ”挂牌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奖补80万元。

4.在“新三板 ”挂牌企业成功转板上市的,视同上市,按上述奖补标准予以差额奖补。

5.在中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在交易板挂牌,市财政一次性奖补20万元;在展示板挂牌,市财政一次性奖补2万元。

(七)企业申报上市挂牌奖补资金,应当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

3.河南证监局辅导备案登记确认书,中国证监会受理通知书、核准发行批文;

4.境外上市相关证明文件、外汇进账单等;

5.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或中原股权交易中心的受理文件、同意挂牌的函;

6.市政府金融办和市财政局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上述申请奖补资金材料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八)企业实现上市挂牌后2个月内,将申报材料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金融办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认为不符合条件或者有疑问的,应说明理由并将申报材料退回企业或要求企业补充材料并在30日内补充完整重新上报。市政府金融办审核完毕后,形成专项奖补资金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市财政局依据市政府的批准结果,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将资金直接拨付到相关企业。

(九)企业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企业上市挂牌奖补资金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并追回奖补资金;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十)市政府金融办协助落实省、市相关奖励和补助。本意见如与我市出台的其他奖补政策重复的,按照就高的原则奖补。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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