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 会 生 活
人口和计划生育
人口计生委以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主线,深化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不断加大机制创新的力度,完善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机制,使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保持健康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
【建设高素质工作队伍】一是加强组织网络建设,按需设岗,定员定编。7个街道办事处全部建立服务中心,13个社区居委会和20个行政村全部配置计生专干。二是建立完善管理机制,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和“末位淘汰”。三是严格岗位管理,实施公平竞争。我市注重岗位管理,对所有工作职位实施竞争上岗,优胜劣汰,以岗位管理实现公平竞争,给广大计生工作者搭建一个公正和谐的竞争平台。四是推进学习培训计划,提高全员素质。市人口计生委举办全市村级计生专干业务培训2次,计生系统全员业务培训2次,各种岗位培训班每月开展一次,各级分不同层次定期开展培训活动。同时进行学历教育,先后有16名计生干部职工获得了学历证书,有1人获得了副高级技术职称,有4人获得了医学大专学历。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强化领导,高层推动。市委市政府成立由书记为组长,市长为副组长,计生、卫生、药监、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关爱女孩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领导小组,下设联合办公室,办公室由6人组成,卫生、公安、药监各派1人,人口计生委选派3人,负责协调具体工作。市委、政府和计生领导小组先后出台12个文件,建立联席会议、部门协作和信息通报等19项工作制度。二是宣传引导,营造氛围,为关爱女孩综合治理性别比奠定工作基础。我们在市广播电台、电视台上开办“两禁”条例解答、“关爱女孩”、治理性别比升高论坛和“性别比升高专项治理活动巡礼”等新闻宣传栏目,播出新闻节目26期。各办事处共刷写固定标语265条,印发出生关爱女孩人口性别比宣传《公告》5200份,小围裙2000个,扑克牌1000副,印制《育龄群众应知应会手册》、《生殖保健资料》和《国家对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相关法律法规》、《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危害》、《远离不安全人工流产》、《出生人口性别比汇编》等相关内容的宣传材料。为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群众监督,正确引导,为关爱女孩综合治理性别比奠定工作基础。实行有奖举报,广泛公开举报电话,电视报刊网络公益广告遍地开花,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一经查实,兑现奖金200到2000元。四是制度约束,科学管理,有序推进关爱女孩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的开展。为了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全市在综合市计生、卫生、药监、公安部门职责范围、业务管理和工作程序的基础上,综合编制36项工作制度,并印制成册,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义马市人流、引产程序和申请审批制度》、《孕妇B超检查登记制度》、《终止妊娠审批制度》、《妊娠手术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重点对象跟踪管理制度及举报奖励制度》《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定期联系会议制度》《区域协作制度》《举报公示制度》《宣传教育制度》《培训制度》《案件查处会审处理制度》《绩效考核制度》《档案资料规范化制度》《案件认定制度》《新生儿入户登记制度》《出生人口性别比统计监测制度》等。五是严厉打击,依法施政,加大综合治理性别比的力度。对有非法鉴定胎儿性别、非法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溺遗弃女婴已追究刑事责任、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非法使用B超、非法接生、非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不明原因孕情消失九类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高压打击,从严从重绝不姑息。对查实的为他人鉴定胎儿性别或者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个人一律由主管部门取消执业资格,并给予行政处罚。对单位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主管部门纳入后进管理;对因孕情跟踪管理服务不到位导致出生婴儿性别比例失调纳入后进管理。六是部门配合,综合治理。通力协调关爱女孩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义马市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要求各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采取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区域协作、打防结合、防范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完善利益导向和社会保障机制。七是区域协作,合作共赢,共谋人口性别比平衡。为共同搞好毗邻地区的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了同周边县、市的合作,开展联合行动。为防止出现毗邻地区这边整治那边松,不法分子钻空子的现象,每次打击“两非”行动前,我们都主动与渑池、新安县、宜阳县通报情况,联合打击毗邻地区的“两非”行为。目前,初步实现两地四县市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区域协作、资源共享、联防联治”的新格局,跨区域之间的“两非”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协作区域各市、县出生人口性别比也正向健康方向发展。
【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 】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在6个方面分别采取3项措施,使这项造福万家的“民生工程”取得显著成效。一是三力驱动助推小康工程,促进计生家庭生产发展。基地带动。全市2个涉农办事处共建立小康工程基地6个,吸纳计生家庭4000余户,其中3000余户人均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政策推动。全市2个涉农办事处都至少制定并落实一项能够长期坚持的,有利于计生家庭的社会经济政策,受益家庭达2000余户,金额达20余万元。部门联动。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部门优势,通过出政策、找项目、帮资金、传技术,扶持计生家庭发展生产。市、办事处计生部门联合农村信用联社,为200余户计生家庭发放低息贷款100余万元;全市共为计生家庭建设沼气池176个,投入帮扶资金20万元。筹措资金35万元,扶持82名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发展生产,资助62户“农家乐”经营者西安学习农家乐经营,156个家庭接受了农业科技知识充电。二是3项举措加大利导力度,促进计生家庭生活宽裕。加强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为14岁以下独生子女家庭发放奖励费137万元,为49名60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奖励费3.64万元,为29名55岁至60岁之间独生子女父母发放奖励费8700元,为9名独女母亲发放奖扶金4500元,为9名特别扶助对象发放奖扶金1.6万元,为32户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一次性发放奖励费6.4万元,落实节育奖4500元,落实中招独生子女加分 46人等,使优惠政策全部不折不扣的予以兑现。加大医疗减免、养老奖励力度。为计生家庭免费办理新型合作医疗2000人份,减免参合费6万元;义马市今年实行全民养老,针对计生家庭出台优惠政策,对计生家庭另外每年每人补贴50元。加大伤残困难救助力度。为计生家庭办理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保险700余人,金额达1.8万元;为已婚育龄妇女办理总数为5200元的4项手术保险,向全市30名贫困母亲送去政府的关爱,每户送慰问金500元,“六一”儿童节举办关爱女孩赠予活动,给21名女孩一次性给予500元的物质支持。今年全市各级计生部门救助困难计生家庭达407户,救助金额10.3万元。三是三种载体传播婚育新风,促进乡风文明。社会宣传吸引人,全市开展宣传活动20场次,开展“三下乡”宣传服务活动12场次。开展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演出达20场次。通过开展“幸福锦囊进家门”“幸福大礼包进家门”活动把计生知识,科技知识,生育知识,婚育知识,法律知识一并装入“锦囊”“大礼包”送入农户家中。阵地宣传教育。两个涉农办事处20个行政村均建立人口文化大院,每个村均成立婚育新风志愿者宣传队,所有的村都联通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全部装备知识课件。典型宣传激励人。两个涉农办事处计生办都组织各行政村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户,及好媳妇、好婆婆的评比活动,并给予一定的奖励。自此项活动开展以来,共评出计划生育幸福家庭户3000余户,好媳妇2000余人,好婆婆2000余人。达到让身边的典型带动身边的群众。四是三项活动深化优质服务,促进妇幼身心健康。开展县、乡优质服务创建活动。以创优保优为动力,以生殖保健为重点深化优质服务,提升服务品味。投资1000余万元对各级服务中心进行规范化建设。市人口计生服务中心按照国优标准进行建设,设置具有先进水平的层流手术室,配置一流仪器设备,达到“四优一满意”和甲级县站标准。开展“生殖保健社区行”活动。计生站成立科技宣传服务队,定期深入到20个社农社区,为群众提供免费技术服务。今年以来,共服务4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服务群众5000人次,为1570户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免费提供药品。开展项目带动活动。共投入资金34万元,按照政府买单、全程服务、城乡同步、群众受益的原则,使100%有生育意愿的家庭从中受益,三门峡市出生缺陷干预现场会在义马市召开。五是三条渠道夯实基层基础,促进依法管理。加强普法宣传。利用“5.29.“9.25”“12.4”等纪念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共印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出动宣传车20余辆,展览宣传版面200余块,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送到群众手中,增强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的能力。完善服务网络。两个办事处计生服务中心均建立计生便民服务中心,实行群众办事“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接受群众监督。在各行政村设立“举报箱”,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行风政风评议为契机,开展”“请农民兄弟评计生”活动,提高群众参与评议幸福家庭行动的积极性,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六是三项到位提供有力保障,推动“幸福家庭行动”深入开展。领导重视到位。先后出台《义马市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实施意见》《义马市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的宣传方案》等文件,并将此纳入年度考核,把“五进农户”的政策,任务分解量化落实到分管领导,职能科室,落实到办事处,社区,明确到责任人,促进了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的开展。(2)督导通报到位。市委、市政府将“幸福家庭行动”列入两办督查的重要内容,市人口计生委督导组认真履行职责,定期深入基层进行督导,及时编发工作信息20期,督查通报15期,指导督促工作。考核奖惩到位。将“幸福家庭行动列入年终考核内容”,此项成绩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办事处年终的综合排名成绩。
【奖励扶助】市委市政府出台《中共义马市委义马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义发[2010]10号文)。从奖、优、免、扶、保、助等六个方面,为计生家庭谋福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农村50周岁以上独女生活困难母亲每人每年可享受500元的救助;、农村55-59周岁独生子女及计划内双女父母,每人每年可享受300元的奖励金;农村60岁以上独生子女及计划内双女父母,每人每年享受840元的奖励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救助制度。独生子女三级以上伤残的,其父母每人每年可享受1560元的救助金,直至治愈;独生子女死亡的,其父母每人每年可享受1800元的救助金; 14周岁以下领证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享受20元奖励金;对符合生育二孩条件而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制度。对符合生育二孩条件而自愿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一次性奖励2000元;农村按收入分配集体收入、集体福利、征地款时对独生子女家庭给予多分一人份的优待制度。农村按收入分配集体收入、集体福利、征地款时对独生子女家庭给予多分一人份的优待制度。对农村独生子女和计生双女家庭子女在中招时给予照顾10分录取的优惠制度对农村独生子女和计生双女家庭子女在中招时给予照顾10分录取的优惠制度。住院分娩补贴全市所有符合政策内生育的夫妇(包括流动人口),生育后对每对夫妇给予100元的补贴。计生家庭参加新农保,每人补助30元。9、49岁以上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参加新农合,每人补贴50元。
【依法行政】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各级计生部门广泛开展各项社会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便民维权活动“十公开”、“十上门”内容,并将其作为政务(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明确和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和公开时间,让群众知晓,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各项便民举措。以“十上门”为核心,各级计生部门特别是基层纷纷出台便民举措,普遍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并充分发挥计生网络优势,实行证件代办、送证上门等举措,切实方便群众,也树立计生干部的良好形象。全面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当事人知情同意并签字制度,充分保障公民的知情权、选择权。 今年以来,全市无违反“两个纪律行为”,无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无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应诉、行政复议案件为零。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对流动人口实行利益导向政策(暂行)的规定》以及《关于对无业居民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免费服务的通知》等文件,并与相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进行督促检查。加大流动人口专项经费投入,年初市财政把流动人口经费与常住人口经费一样列入财政预算,按月均衡及时拨付到位,保证流动人口免费康检、免费四项手术、免费妇科检查、免费避孕药具的需要。各办事处均配备了流动人口工作人员,各社区配备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员,各楼院配备楼院长,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级管理服务网络。部门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机制。市委、市政府与市直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各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纳入基层工作管理制度,结合部门实际,制定订具体的实施办法,明确相关责任科室、责任人。流动人口享受与常住人口“四同四免”政策,即同投入、同管理、同服务、同奖扶。免费为流动育龄妇女开展以查环、查孕、查病、治病为主的“三查一治”服务活动,免费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报告单,免费提供避孕药具,免费开展计划生育节育服务,免费办理婚育证明。实现全市流动人口优生优育、生殖保健优质服务的全覆盖。加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工作,围绕“制度化维权”主题,成立被誉为“流动人口110”的流动人口维权服务大厅,由多家政府职能部门联合办公;市人口计生委、各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分别设立便民服务大厅和流动人口维权服务站,设立多层次的流动人口维权岗等多种措施,从制度上维护流动人口的生育权、平等权、健康权、知情选择权等。在各种媒体和互联网上公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维权内容,开通12356阳光计生热线,开展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确保流动人口就业、就医、子女入托、入学、医学预防等方面享有与市民同等待遇。确保流动人口就业、就医、子女入托、入学、医学预防等方面享有与市民同等待遇。我们尝试性的针对流入人口开展了“流动人口创业之星”评选活动,针对流出人口我们开展了爱我家乡,树我形象,兴我义马活动。通过系列化服务,流动人员对自身的权利和义务,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各项优惠政策等的知晓均达到本市育龄群众的水平。完善服务制度,规范管理到位。为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建立房屋出租计划生育许可制度、流出人口服务管理制度、流入人口服务管理制度、综合管理制度、统计信息会商制度、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落实流出人口“八项”工作制度。即:宣传教育制度、“六个一”管理制度、“两验证”工作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信息核查制度、《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审验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维权服务制度和优先优惠政策落实制度。五是加强区域协作,互动合作到位。按照“区域互动,信息互通,合作共赢”和“由近及远,由易到难”的原则,先后与广东省高州市、湖北省当阳市、福建省仙游市、甘肃省庆阳市、陕西省大荔市、山西省万荣县、平陆县、小店区等签定协议书;主动与周边县市、乡联系,区积极构建区域一体化服务管理体系。先后与周边新安县、洛宁、宜阳、嵩县等县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作协议》,通过协作代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邮寄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提交服务管理信息,协助处理违法生育和违法怀孕案件,全面实行免费服务,与省内、市内周边县区信息沟通协作机制基本建立。【城区计划生育管理】根据省、市计生委和省里城镇计生现场会的精神要求,出台《进一步深化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改革实施意见》、《义马市人口计生委2010年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对社区所有居民户填写《常住人口计划生育户口登记表》,逐人登记,一户一表,分楼(院)装订成册。有工作单位的在职已婚育龄妇女,建立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台帐。原有工作单位现已下岗的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由单位管理,社区应建立协管登记,填写《协管已婚育龄妇女登记表》,并留存每季度康检证明或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或虽有工作单位但无计生管理证明的已婚育龄妇女,全部纳入社区自管,填写《已婚育龄妇女卡》,一人一卡。这一部分是社区的自管对象,也是社区计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城镇居民的规范化管理:我们建立城区和城镇人口计生管理新体制,得到广大居民的理解和支持,调动他们参与的积极性。根据实际,建立完善政府(办事处)——管理服务区(街道居委会)——管理小区(社区居民组)——楼院四级服务网络,进一步明确各级职责,加强基层计生队伍建设,落实管理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并采取有效措施,建立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取得显著成效。由于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城市开发建设、改造的过程中一大批居民处于“户在人不在、人在户不在” 的人户分离状态。对人户分离现象采取政府牵头、协会参与、物业配合、居民自治四位一体的封闭式住宅小区计生管理服务新模式,取得实效,其具体作法,首先成立机构,明确责任 。成立由办事处计生干部、派出所管辖民警、物业管理、业主代表参加的封闭式住宅小区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小区计生工作的管理和服务的组织领导,以政府行为的方式强化住宅小区计生管理服务工作。在物业管里公司中设立兼职计生专干,具体负责小区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同时,实行楼栋长分片包干制,逐步实现小区计划生育工作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其次摸清底数,建档立册 ,底子清、情况明,是抓好封闭式小区计划生育管理的基础。由办事处计生办牵头,物管公司、派出所配合,组织20余人,通过发放计划生育清查告知函、已婚育龄妇女情况登记表、亮证上户及登录MIS信息交流平台核实等形式对银杏小区和跃进北坡小区40多栋住宅楼展开清查,清查内容包括育龄妇女的基本情况、落实节育措施情况、现有子女详细情况、家庭其他人员情况。经调查统计,银杏小区有业主576 户,其中已入住银杏小区有502 户,入住人数 1699 人,跃进北坡小区有业主668 户,其中已入住小区有 668 户,入住人数1785 人,查出计划外漏管人员20人。同时,将采集的信息连同住户情况报告表一道建档建册。农业居民的规范化管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流动人口涌入城市,许多“农村人”变为“城市人”,形成了所谓得人在户不在的农业居民。针对这种情况,加大社区居委会的监督力度,把他们按常住人口对待,及时建档建册,及时通知他们参加当地生殖健康检查,经常查看计生部门出具的查验证明。联合公安、工商、卫生等部门在为他们办理暂住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时,首先查看计生部门出具的查验证明,对未持婚育查验证明的,一律不予办理,并及时向办事处计生部门通报情况,以防漏登漏管。
【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在原有10个科室的基础上又增加服务大厅、生殖健康咨询室、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办公室、生殖保健科、婴幼儿早期教育中心、育龄群众视听室、药具展示室、出生缺陷展示等科室。7个办事处利用地方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210万元建立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装备设备,充实技术服务人员,经过努力,全部达到规范化、标识化的要求,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的验收。全市20个社区、13个居委会都建立了计划生育服务室,配备有基层计生科技服务和有关服务设施,并能正常规范性开展工作。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科技科共投入资金50万元,建立全市计划生育科技技术服务网络服务中心,以科技科、计生站、各办事处计生服务中心、各居委会(社区)为纽带,形成以科技服务为中心的现代科技服务系统。为提高网络信息服务水平,义马市科技服务基本实现办公自动化、信息传输网络化、技术服务规范化,建立义马市已婚育龄妇女科技服务信息管理系统,覆盖98%以上的人群,完成上级规定的各项任务。强化基层科技服务功能,增强依法服务意识。各办事处技术人员今年到计生站有关科室进行实习,时间为2个月,各居委会、社区技术人员每月到计生站参加一次例会及业务培训会,进行优生优育指导、避孕节育知识、政策法规等知识培训,凡参加培训的人员,每次发放20元生活补贴。结扎术后住站观察率达50%以上,随访率达100%。计生站、各办事处成立基层技术服务领导小组,配备服务车,24小时接送服务对象,并对术后对象1周内上门入户随访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为所有采取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全部办理四项手术保险,为双女结扎户发放500元奖金。对技术人员进行大胆改革,着重重视医技人员的知识和能力,选拔有一定技术水平的人材进入科技服务队伍。目前,义马市从事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的比例为副高级职称1名,中级职称6名,初级职称16名,符合上级要求医技人员配置标准。经过努力,义马市计划生育科技技术队伍基本达到本地区同行业服务水平,技术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开展知情选择,提高避孕节育效率。重视为广大育龄妇女提供有效、简便、适宜、经济的长效避孕措施,帮助她们选择科学的、适宜的避孕节育方法,并加强技术指导。加强跟踪服务,对失败者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治不良反应和并发症。保证避孕措施及时有效,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流发生率,手术并发症控制在1‰以下,维护了广大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开展妇科病普查,提高育龄群众身体健康。为育龄妇女建立妇科病普查普治档案,今年,开展一次妇科病普查和生殖健康检查。85%以上的育龄群众都得到妇科病普查。查出患各种生殖道感染的达5320人,都进行健康指导或药物治疗。搞好艾滋病预防,提高全民身心健康。科技科共组织艾滋病预防知识培训5期,参加培训的基层技术人员150人次,报告会2次,印制各种宣传资料1.5万份,开展宣传活动10次,并大力宣传全民正确使用安全套活动,除各办事处、居委会、社区定期向育龄群众免费发放避孕套外,计生站各服务中心都设立有免费发放专柜。在城区人口密集地区安装20部免费自动发放机,及时、便捷为群众提供避孕套,为预防艾滋病起到重要作用。开展出生缺陷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先后在基础建设方面投入20万元,建立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办公室、展示室、婚前培训室、婚检室,充实优生筛查检验设备。设立多媒体教室,婚前培训室有电视机、音响、投影仪等电教设备,并制作电视科件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光盘进行器材规范授课。统一印制各种培训登记表册,如签到薄、培训测试评估表、婚检表、服用叶酸知情选择表、领取叶酸登记表等10余种。编制《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教材》,免费发放共3千册,制作义马市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服务流程图,规范各项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计生站每月15、30日举办两次学习班,对目标人群培训婚前检查、优生筛查、领取含叶酸营养素。则随时提供无假日服务。新生儿住院分娩率由2006年以前的65%现提高到100%,确保产妇和新生儿的身心健康。
【计生协会】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会、市长办公会定期听取协会工作汇报,研究协会工作,为协会解决实际问题。在协会组织大型活动时主管领导积极参与。坚持协会领导联系点制度,积极做好联系点工作,使其整体工作水平明显提高,实现上档升级。市政府主管副市长、计生协会会长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指导协会工作。开展村级协会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有6个村级规范化建设试点村达到上级要求标准,分别是东区办事处苗元村、河口村、马庄村、新区办事处梁沟村、马岭村、郭庄村。试点村确定后,计生协多次到试点村指导督促,促进协会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有效提升。加强组织建设,健全协会网络。为巩固近年来协会组织建设取得的成果,深入基层协会,督促检查工作,该换届的协会及时做好换届工作,换了届的协会及时召开年度理事会,使基层协会正常开展工作,同时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协会的规章制度,在全省统一基层协会档、卡、簿的基础上,使其更加完善,更加规范,从而使我市各级协会逐步走向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同时,积极开展“会员之家”建设活动,使“会员之家”活动取得明显效果,为做好新时期计生协工作构筑好主阵地。建立乡级计生协会7个,村(社区)协会40个,行政单位协会10个,国有企业协会25个,私营企业协会3人,流动人口协会1个。各级计生协会基本上能够良好发挥协会作用,发挥作用好的占80%,能较好发挥作用的占20%。
【行风建设】将“阳光计生行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计生的重要举措,作为提高社会公信度的有效措施,摆上突出位置。成立以主任为组长的“阳光计生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副主任具体分管负责,落实一名工作人员专门开展日常工作,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基层各单位也成立相应组织,做到领导到位、分工到位、职责到位。大力开展“阳光计生行动”的宣传造势,结合春秋两季生殖健康进家庭活动开展 “阳光计生行动”宣传月活动,累计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万份,接受咨询5300多人次,在全市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为“阳光计生行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规范行为,阳光行政,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在工作中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升人口计生政策执行力和透明度。一是强化城镇二孩生育审批管理,成立二孩生育审查审批领导小组,加强对二孩生育申报、审批工作的检查指导,做好特殊情况生育审批工作,工作流程全面向社会公开。强化依法服务,依法开展孕前管理、孕情监测、孕期服务,以及对政策外生育人员社会抚养费的依法征收,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行政“三乱”行为。强化行政制约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自由裁量权,完善行政执法案件合议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合法合理。四是强化政务公开,重新设计制作市人口计生网,由委信息科牵头负责,各职能科室协作配合,定期更新人口计生政策和工作开展情况,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同时,在人口计生委办公楼外建立了政务公开栏,内容涉及职能类、政策类、程序类、服务类、维权类、动态类共六大类31项,将政策法规、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办事流程、监督电话进行公示;在7个办事处设立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栏,内容涉及5大类33项;在31个社区设立人口计生政务公开栏,内容涉及5大类28项,对需要城乡居民参与和自治的计划生育管理事项进行张榜公布。2009年还通过人口网将群众最关注的批准二孩生育人员名单和奖励扶助名单全面公开公示。强化素质,提升能力,以行风建设促进优质服务上水平。全面加强行风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开展专题调查研究,以调研成果指导和改进工作,提升人口计生系统形象。深化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组织开展“三评三问”,“三评”即在农村基层深入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在城市社区重点开展“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在系统内开展“下评上”活动;“三问”即对百名基层党政领导、百名“两代表一委员”、百名计生协会会员进行问卷调查,征求意见建议,请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评议人口计生政风行风。 4、畅通渠道,强化监督,建立健全“阳光计生行动”长效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主动公开并认真办好 “阳光计生服务热线”, 启用了“12356”阳光热线、设立政策咨询电话和服务热线电话;推行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实施局长信访接待日制度;落实实名举报奖励和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做好计生信访工作。认真受理有关人口计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技术服务的咨询和建议,有关人口计生工作中违法或者侵权问题的举报和投诉,对电访、信访、人访反映的问题,做到分类及时、调查及时、处理及时、答复及时,对群众诉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力求让群众满意。建立“阳光计生行动”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推进群众评议制和行政问责制的落实,对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行为、群众不满意的行为,对群众正当要求置之不理或因不作为造成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解决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加大行政问责力度,提高基本国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人口和计划生育“三到位】领导重视,部门联动,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坚持领导到位,为优质服务提供组织保障。市委常委会经常听取计生工作汇报,根据工作需要给计生委增加经费,给五个城区办事处计划生育事业费。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建立有人口计生、公安、工商、卫生、药监等11个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及时通报情况,总结经验,协调工作。同时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责任目标与经济目标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7个办事处也都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形成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强化政策学习,用先进的人口理论指导人口计生工作。特别是我们在研究如何推动我市城乡一体化进程时,结合上级政策精神,提出进一步建立完善和深化居民自治制度,出台针对独生子女及其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强化责任落实,形成齐抓共管良好局面。在推进工作落实中,市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大型联合督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双线”考核评估。对领导重视、措施到位、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滑坡、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黄牌警告或重点管理;对工作局面失控、人口指标达不到规定标准、造成严重影响的单位,对主要负责人实行领导问责和“一票否决”。政策驱动,投入到位,为人口计生工作提供财力保障。今年5月份,市委印发关于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城市在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一次性发给不低于2000元的奖励金;对农村独生子女或双女户家庭,夫妇年满60岁后,每人每年发放奖励扶助金不低于840元,夫妇年龄在55-59周岁的每人每年发放不低于300元的奖扶金。创新思路,提升服务,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以群众利益为导向,以优质服务为抓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着力提高服务管理水平。给计生站拨付专项工程款20万元用于建设,市委、市政府又考虑到计生站缺人的困难,从外单位抽调3名专业技术人员。义马市经常委会同意市编委给计生委新批药具站这一机构,并配备四名编制。其次,同意5个城区办事处按上级要求以每人11.6元的标准拨付城区计生事业费,解决城区办事处历年来的计划生育建设资金困难的大难题。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为3703个独生子女家庭发放每月40元的奖励资金,为192人政策内生育育龄夫妇发放100元住院分娩补贴,为全市60周岁以上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全面的免费健康检查,为涉农办事处7至14岁独生子女办理平安保险600人份,为20个社区计生管理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2人份。开展慰问计生困难户、计生贫困母亲活动,共60余户。做到利益导向暖民心,计生群众得实惠。依法行政、严打“两非”。按照上级要求实行依法行政的网络化办公,计生委、两个涉农办事处都配备必备的硬件设施,高配置的电脑,扫描仪和打印机等。安装依法行政办公软件,并进行联网。实现社会抚养费征收的网络化。对全市的5家医疗机构、30家个体诊所、18家药店开展了集中突击检查,要求医疗保健机构必须坚持持证上岗制度、B超使用管理制度和终止妊娠制度,教育他们自觉维护人口安全,不发生非法胎儿性别鉴定行为。依法没收违法经营B超二台、违禁药物12盒、医疗器械45套、取缔黑诊所5个,起到了打击、震慑和教育作用。目前共立案17起,结案6起。
【计生宣传教育】科学、文明、进步的新型婚育观念深入人心,人口计生科学知识广泛普及。宣传载体不断创新,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日益扩大。宣传倡导平台不断拓展,阵地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人口文化品牌各具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群众日益增长的人口文化需求得到重视,公益性社会宣传工作格局逐步形成。组织领导力度进一步加大,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对外宣传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发稿2篇,省级4篇,地市级46篇。
【药具发放与管理】使用药具人数2591人,其中长期使用药具人数2129人,临时使用药具为数462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2300人。全年共发放药具44万只,发放各种口服药具415板。当年上环900人,皮埋15人。药具使用率98%,有效率98%,计划发放率100%,综合报损率在5%以下,按月随访率98%,知情选择率100%,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市级大培训2期,小培训3期,培训人员452人(次),办事处培训4期,培训人员305人,育龄群众避孕知识接受率98%。初步形成了规范、科学、高效的计划生育药具计划采购、调拨仓储、发放随访工作机制。
【春秋季“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中,领导重视、措施得力、督查到位、成效显著,做到“六个到位”:一是宣传发动到位。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和宣传版面、固定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环境。二是康检措施到位。严格执行“三对照”、“三签字”、“五到场” 等康检程序,坚决杜绝堵塞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三是底数清查到位。做到“一个不漏的排查、一个不漏的登记、一个不漏的管理、一个不漏的落实节育措施”。 四是四项手术到位。对未到计生站做手术的对象、过去遗留和漏档对象要一个不漏,认真清理,确保四项手术一遍净。五是优质服务到位。落实“一接一送三卡一慰问”避孕节育全程服务。六是责任追究到位。对康检工作中,因不负责任,造成政策外生育的,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制的规定,给予相关人员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各办事处、市计生站及各医疗服务机构,加大育医结合、站所结合力度,为育龄群众开展特色服务。
民政
2010年2月,按照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市民政局、市民族宗教局合并为市民政和民族宗教局, 11月,按照市编委文件,市民政和民族宗教局分设为市民政局、市民族宗教局。市民政局核定行政编制7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事业编制18名(含4个自收自支编制),全系统现有干部职工19名。内设综合办公室、优抚安置科及社会福利事务科,下辖5个事业单位。
【救灾救济】4月13日,义马市遭受倒春寒低温冻害,致使东区办事处2000亩果树遭受严重损失,减产率达到80%以上,直接经济损失800万元。7月24日,发生特大洪涝灾害,致使两个涉农办事处7500亩农作物受灾,成灾2000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其中农业经济损失300万元。2010年,共下拨救灾款60.1万元,救济灾民3112户9130人,发放救济粮13.7万公斤,受灾群众全部得到妥善安置。“4.14”玉树地震发生后,组织并接收爱心捐款29.44万元,全部上缴三门峡市民政局;10月份,开展扶贫济困捐赠月活动,共接收捐赠款11.66万元。在两个涉农社区设立“爱心超市”,常年资助低保户、五保对象、优抚群体以及受灾群众等困难群体。
【五保供养】共有敬老院2个,现有管理服务人员9人,有床位90张。2010年,共有五保供养对象126户133人,集中供养67人,集中供养率达50%,集中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2200元,分散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400元,全部超出省定标准,全年共发放五保供养资金24.3万元。春节前夕,为五保供养对象发放生活补贴资金共计1.93万元。资助两个涉农办事处敬老院26万元用于改扩建工作,至年末,东区敬老院老年娱乐活动中心主体已建成,建筑面积350平方米,新区敬老院对房顶进行防漏处理,改扩建基本完成。
【最低生活保障】7月1日起,全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95元提高到210元。对全市33个社区进行低保复核认定,共取消低保对象223户638人,新增389户826人,促进了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至12月底,全市共有低保对象3334户8397人, 占全市总人口的5.03%,月发放低保金125.5万元,人均月补差149元,全年累计发放保障金1559.54万元,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11月份,为全市低保对象一次性发放3个月的生活补贴共计38.349万元;春节前夕,分两次为低保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共计255.06万元。
【城乡医疗救助】医疗救助235人,发放救助资金36.9万元。共投入9.87万元资助2189个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市医保,投入13.29万元资助4430个涉农社区低保对象参加新农合,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得到改善。
【临时救助】临时救助211人次,发放救助资金5万余元,切实缓解贫困家庭的燃眉之急。
【帮困助学】投入救助资金7.05万元对我市当年考上大学的65名低保户子女进行及时帮助。
【基层政权】全市7个街道办事处,33个社区居委会,其中涉农办事处2个,涉农社区20个,城市社区13个。工作中,积极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深化和完善居务公开工作,保障社区居民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基层民主自治机制更加完善。
【社会福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户家庭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流浪乞讨救助。救助站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实行亲情、人性化服务。2010年度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542人次,救助金额达3万余元。其中救助精神病人10人次,未成年人7人次,老年人10人次。孤儿救助 对孤儿进行全面普查、建档,全市51名孤儿,全部享受低保全额救助,每人每月发放低保金210元。本年度,对孤儿进行逐户走访,起草孤儿认养倡议书,开展孤儿“关爱月”活动,组织选拔5名品学兼优的孤儿到北京旅游。老龄工作。全市老年人口已达1.8万余人,占全市总人口10.7%,共有社会化养老机构2个。对2名百岁以上老人发放生活补贴,免费办理787份老年优待证。福利生产。现有福利企业7家,集中安置残疾人144名。残疾职工工资实行社会化发放,“四金”缴纳率达100%。共完成产值8830万元、利税350万元、利润44万元。
【优待抚恤安置】优待抚恤。2010年,全市共有各类重点优抚对象238人,全年共发放抚恤金、定补金等97万元。坚持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投入5万余元为全市重点优抚对象体检,送医送药。11月份,为重点优抚对象连续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贴,共计1万元。春节前夕为全市优抚对象发放中央财政专项补贴资金3.6万元。退伍安置。全年共接收城镇退役士兵162人。加大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宣传力度,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共自谋职业21人,发放自谋职业金127.9万元,自谋职业率达61.7%,退役士兵安置率达到100%。
【双拥共建】调整义马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下《义马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社会化拥军工作的意见》和《三门峡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义马市实施方案》。坚持重大节日走访慰问活动,春节和“八一”前夕,向驻义部队赠送空调、全自动洗衣机等物品,为驻义官兵发放节日伙食补贴,向驻义部队、伤残军人、军烈属等优抚对象进行走访慰问,发放慰问金和物品14万余元。投资10万元,在交通路口醒目位置建大型双拥标志牌2块,大型宣传标语5条,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婚姻登记。开展争创国家级婚姻登记规范化工作,共办理婚姻登记1470对,补办结婚证753对,办理离婚登记225对,合格率达100%,婚姻登记荣获全国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民间组织管理。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登记暂行办法》,依法审查办理民间组织登记1起,对29家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依法撤销登记2家。社会组织登记合格率达100%。殡葬管理。市政府出台《义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从5月1日起,对无丧葬补助居民死亡火化后一次性补助750元。投资40万元进一步完善龙凤陵园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2万元对墓区已建成区域进行绿化、美化。
【民族宗教】全市有少数民族13个,总人口928人,共有基督教、佛教、伊斯兰教3种宗教,宗教活动场所18处,信教群众1.3万余人。加大对清真食品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宗教教职人员及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法律法规培训,加强依法管理,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荣誉称号】获得地市级以上荣誉称号共3个: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示范单位、河南省复退军人稳定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婚姻工作先进单位。
人劳社保
社保部门承担全市19项责任目标,全部超额完成。年养老金征缴4650万元,完成年目标的151%;失业金征缴999万元,完成年目标的151%;医疗保险金征缴8056万元,完成年目标的113%。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59796人,完成年目标的101%。启动了我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并完成年目标的107%。2215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率100%。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210人,完成年目标的130%;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890人,完成年目标的135%;创业培训210人,完成年目标的175%;转移就业3756人,完成年目标的125%。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5%以上,劳动保障监察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27起,结案127起;劳动争议立案80起,结案80起,法定时间内结案率均达100%。招商引资220万元,完成年任务的146%。
【人事制度改革】一是严格执行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妥善做好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工作。2010年,向工商银行、教体局、计生委、英山外语学校等单位共推荐毕业生45人次,调转学生档案37人次,代理学生档案137人次。二是继续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岗位设置要求,已对28家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进行了报批。三是严格按照公务员招录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3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干部队伍补充了新鲜的血液。四是对全市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进行了测算,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五家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
【就业服务】以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为主要服务对象,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和“残疾人专项就业服务”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每月20号,在综合服务大厅举行就业信息发布和招聘活动,为全市劳动者和所有企业提供就业服务。新增就业岗位9520个,完成年目标的136%;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537人,完成年目标的131%,其中“4050”等困难群体再就业1918人,完成年目标的137%;发放小额贷款1965万元,完成年目标的151%,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低于市里下达的4%的目标,零就业家庭处于动态消除状态。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238笔1965万元,使234名城乡劳动者实现自主创业,并带动1310 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加大基层站所投入力度,聘用吉雪峰等18名同志为义马市涉农社区劳动保障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办事处、社区三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增就业岗位9520个,完成年目标的136%;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537人,完成年目标的131%,其中“4050”等困难群体再就业1918人,完成年目标的137%;发放小额贷款1965万元,完成年目标的151%,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低于市里下达的4%的目标,零就业家庭处于动态消除状态。新增就业岗位9520个,完成年目标的136%;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537人,完成年目标的131%,其中“4050”等困难群体再就业1918人,完成年目标的137%;发放小额贷款1965万元,完成年目标的151%,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低于市里下达的4%的目标,零就业家庭处于动态消除状态。
【劳动培训】制订《义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培训工作的意见》,对就业培训工作的发展作出科学规划。按照市场需求,结合劳动力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开展“零距离”培训服务,使技能培训达到“培训一人,输出一人,致富一家”效果。强化后续服务,大力推进自主创业,联合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组成专家咨询组,及时解决培训学员创业中遇到的问题。全年共完成各类技能培训2946人,创业培训210人,技师培训96人。
【社会保险】通过大力宣传政策、联合执法检查、认真落实《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等措施,扩大保险覆盖面,全年社会养老、职工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4万、8986、4.45万和7534人。采取上门服务、上门收费等方法,加大基金征缴力度,强化基金监管,确保各项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扎实推进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工作,参保人数达到5.98万人,参保率已达95.5%。启动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3.02万人,并依据相关补贴政策,对7155名已满60周岁的居民发放养老金438万元。
【劳动执法监察】围绕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工资支付等突出问题,强化日常巡查机制,全年共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5次,检查用人单位420户,涉及职工1.39万人,督促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341份,为897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53.86万元,督促10家用工单位为799名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20.85万元。做好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共审查82户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材料,审查劳动规章制度241件,限期整改9家单位。积极开展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工作,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94件,通过劳动争议仲裁为劳动者挽回损失1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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