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文:关于义马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15年3月3日在义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义马市财政局局长 李尚玉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大会作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列席会议的领导和同志们提出宝贵意见。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和十分繁重的改革任务,我市财政工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全面贯彻“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惠民生”的工作要求,采取措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民生保障改善力度,在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财政收支实现了平稳良好运行,较好地完成了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全年完成地方财政收入137201万元,比上年增长7%。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25518万元,为年预算的101.6 %,比上年增长17.5%;完成基金收入11683万元。全年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55810万元,为年调整预算的100%;完成基金支出15371万元。2014年预算结余6444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结余1318万元,基金结余5126万元(基金结余为专项结余),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目标。
二、2014年预算执行的重点
(一)完善措施,强化征管,促进财政增收。一是加强征管,发挥重点企业的支撑作用。2014年重点企业入库地方税收 21821万元,占全部税收收入的29.1%。二是强化税源分析,挖掘增收潜力。地税、房管、城建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全面贯彻落实“先税后证”,实施源头有效控管;细化耕地占用税和个人所得税征管措施,优化纳税服务,实行跟踪管理。耕地占用税入库3262万元,同比增长333.2%,个人所得税入库3909万元,同比增长73.3%;三是加大征管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加强协调,强化财税、金融部门信息共享体系,抓好税收稽查工作,杜绝跑、冒、滴、漏 。
(二)加大争取力度,优化结构,着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加大向上级争取资金力度,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共争取各类转移支付资金34000万元,有效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实现财政资金向重点项目一线倾斜。全年用于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产业集聚区、城乡一体化、节能环保等重点工作的资金达到28251万元,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三是加快拨付进度,提高办事效率。全年及时拨付涉企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2221万元,用于市内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等事项;四是加大市政建设投入,改善城镇人居环境。全年投入5325万元支持鸿庆公园改造、香山南街、和平路改造、石河水面工程、银杏路电力线路下埋、快速通道高压线迁移等建设项目,有效改善了城市基础设施,提高了城市品位;五是加强民生改善,实现财政资金向基层倾斜。全年民生投入98280万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63%,保障了省、三门峡及我市“十件实事”项目实施,确保了强农惠农等各项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
(三)健全制度,加强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健全管理制度。根据上级政策,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了差旅费、会议费管理等6项制度,为加强管理、厉行节约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各项要求,把控制一般性支出作为重点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和维修改造项目;建立“三公”经费电子监察和预警机制,强化监管,全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支出较上年压减26.7%。三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认真按照国务院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文件要求,全面清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盘活存量资金2827万元,调入资金1251万元。
(四)多措并举,强化监督,扎实推进财政改革。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务卡”管理工作。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监督,确保了公务卡改革工作深入开展,全市共办理公务卡1623张,全年刷卡消费4238笔、金额533万元。二是有序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2014年实现了财政决算、部门决算全面公开。三是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14年按照上级要求,涉农办事处全部推行了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改革目标。四是切实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全年政府采购申报额20651.8万元,实际采购额19282.7万元,节约资金1369.1万元,节约率6.6%。五是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全年完成评审项目211个,送审额33744.6万元,审减不合理资金2625.6万元,审减率7.8% 。六是强化招投标监督管理。组织招投标67宗(含社会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27200万元,实际中标额25100万元,节约资金2100万元。此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非税收入管理等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
(五)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财税部门干部职工紧密结合实际,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整改落实。狠抓“两个责任”落实,积极完善财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着力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通过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与宗旨意识明显强化,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作成效突出。市投资集团完成融资2亿元,支持了基础设施建设;财政部门积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美丽乡村”建设资金1886万元,实现了我市农业农村项目上级财政投入历史性突破。
各位代表,2014年财政预算收支目标的圆满完成,是市委科学决策、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依法监督、精心指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狠抓落实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是:税收总量偏低,可用财力紧张,民生支出、法定支出等刚性支出增多,收支矛盾突出,财政保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感谢各位代表、委员对财政工作一如既往地理解和支持。
三、2015年财政预算初步安排
(一)2015年财政工作总体要求和预算编制原则
2015年是实施新《预算法》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财政体制改革的一年。《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明确指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政府性楼堂馆所、财政供养人员以及“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对重点支出根据推进改革的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优先保障。根据上级政策,2015年我市财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和上级财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继续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积极支持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集聚区和城乡一体化建设;坚持依法理财,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认真落实新《预算法》,加大统筹力度,强化监管,提高财政绩效;大力压减一般性开支,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益,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5年预算编制原则:依法理财、收支稳妥、突出重点、精细透明、注重绩效、勤俭节约。具体编制中,注重规范重点支出预算安排办法,加强专项资金清理整合,增强预算的统筹衔接,集中财力办大事。注重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预算定额体系,硬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
从已经明确的收支政策来看,2015年预算安排压力很大,盘子很紧。我市在安排2015年预算时,充分考虑进一步实行减税和普遍性降税的影响,落实收入预算由约束性转为预期性的要求,增幅安排不宜过高。支出预算突出重点,有保有压。支出方面,首先对个人工资部分足额保障,对一般性支出适当压减。农业、教育、科技等法定支出仍保持一定增长,但与往年的高增长相比有所下降。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年中新出台的增支项目,当年不再安排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1.收入安排。(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期目标158656万元,其中:本级收入1412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456万元。(2)本级收入安排141200万元,比2014年实际完成数(125518万元)增加15682万元,增长12.5%。其中:税收收入85700万元,比上年增长14.2%;非税收入555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
2.支出安排情况。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8656万元,其中本级支出135501万元,上级专项支出673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6417万元。
(1)本级支出安排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7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23万元,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发改、审计、商务等部门专项业务费22727万元,基本建设支出662万元,预留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公车改革等政策性资金7000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39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47万元,公检法司专项业务费1657万元,基本建设支出670万元。
教育支出238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49万元,教育费附加支出2600万元,中小学校舍维修、高中招考试、校方责任险、中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教师节等专项业务费支出11831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32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万元,科技三项费3200万元,专项业务费4万元。
文化体育传媒支出6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6万元,文化体制改革、文化馆图书馆免费开放补助、文物普查、省市运动会比赛等专项业务费28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62万元,基本养老保险489万元,最低生活保障342万元,退役士兵安置220万元,死亡抚恤120万元,义务兵优待430万元,残疾人220万元,其他社会救助和业务费645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46万元,基本建设支出1336万元,政策性及专项业务费1865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16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7万元,污水处理厂运营费、工程款1300万元,专项业务费93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63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款3500万元,市政设施维护、路灯电费、环卫处、公园管理处、园林处、石河管理处、垃圾处理厂等单位环卫工工资及营运费1814万元,城建系统其他专项业务费369万元。
农林水支出31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6万元,水利工程建设、本级退耕还林、美丽乡村建设、社区干部工资等支出等专项支出2516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9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4万元,道路工程、路政、客运、运输安全等专项支出664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91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0万元,产业集聚区工程、企业发展资金等专项支出38723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6万元,主要是供销社和旅游宣传支出,其中人员经费66万元,专项支出40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34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5万元,土地确权等专项经费14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1785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配补。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6万元,粮油保管费等专项经费350万元。
预备费1500万元。根据预算法规定,按公共财政支出1.1%安排。
其他支出4766万元,其中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4614万元,政策性援疆建设支出152万元。
(2)上级专项转移支出项目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1470万元。
教育支出569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1790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75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90万元。
农林水支出106万元。
(3)上解上级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体制结算上解4630万元。
上划“两税”征管人员经费基数25万元。
地税经费增量上解1636万元。
税收省级分成收入增量上解8554万元。
其他上解1572万元。
(三)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1392万元,主要收入项目为: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25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3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150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1085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7万元。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651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14648万元,土地开发支出346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219万元,新型墙体材料技术研发应用118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187万元。
(四)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7574万元,其中: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579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307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542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 2146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129万元,其中: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54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136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10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出1838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年终滚存结余1445万元,其中: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结余525万元,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171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441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结余308万元。
四、2015年财政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依法理财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预算法》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已全面推开,全面推进依法理财已经起势。为此,我们将认真贯彻执行好新《预算法》,把各项规定作为从事预算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各单位要树立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严格预算约束。2015年市级预算将严格按照市人代会批准的预算执行,无预算不列支,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要求控制调整预算。
2015年,我市财政收支形势日趋严峻。收入方面,随着经济增速放缓,财政收入增速的下滑幅度更大,受煤价低位徘徊和义煤集团经营形势的影响,增值税、营业税等增速下降尤为明显。支出方面,财政增支政策较多,主要有养老保险和工资制度改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提高标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等10余项,预算安排压力较大。希望各位代表和各位领导理解、支持财政工作。为确保以上目标实现,2015年,我们将进一步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着重抓好以下七项工作。
(一)加强增收节支工作,提高预算执行效率。一是强化收入的“中心意识”,搞好财税、金融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二是加大依法治税力度,加强对煤炭、化工等重点行业税收的征管,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手段,紧紧抓住义煤集团、气化厂、开祥化工等骨干税源,严密监控,严格征管,确保税收及时入库;三是加大对交通运输、餐饮等零星分散税源征管力度,堵塞跑、冒、滴、漏,实现各项财政收入足额入库;四是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充分挖掘各类收入的增收潜力,做到应收尽收;五是加快预算批复进度,严格预算执行;六是继续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等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
(二)严格预算约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一是深化预算制度改革,规范管理机制,增强预算编制科学性、透明性;二是足额保证全市人员工资及津贴补贴政策落实到位,按时发放;三是全力保障民生支出,支持各项事业持续发展;四是积极筹措和争取资金,大力支持招商引资、产业集聚区、项目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三)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一是严控新的政府性债务规模。除上级硬性任务、政策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应再发生新的债务,每年要将政府债务纳入市人大报告范围,依法接受人大监督;二是有效化解政府性债务。认真清理分类,明确范围顺序,建立责任奖励考核等制度,有计划、有步骤逐步化解旧债;三是逐步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机制,确保政府性债务在可控范围内。根据上级政策规定,市政府举债须报经省政府批准后采取政府债券方式。同时,积极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
(四)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构建规范有序的财经秩序。一是大力加强财经法律法规和纪律的宣传,提高全市各单位遵纪守法意识;二是结合推进预算管理和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加强民生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把有限宝贵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持续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加强支出监管;四是扎实开展“财政大监督”工作,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招投标监管、“收支两条线”、财政投资评审等制度,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新制度,规范财经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效率;五是提高政策信息的透明度。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使财政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各位代表,2015年我市财政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我们决心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市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振奋精神,务实重干,攻坚克难,确保实现2015年财政收支预期目标,努力开创财政改革发展新局面,为实现富民强市、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