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发布日期:2017-08-23 11:43     字体:

民政

义马市民政局是义马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市民政局内设综合办公室、优抚安置科及社会福利事务科,下辖6个事业单位。核定行政编制7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共有事业编制24名(含3个自收自支编制),全系统现实有干部职工27名。

【生产救灾】重点做好冬春期间灾民生活救助工作,共下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42万元,冬春期间共救助受灾群众1492户5710人,发放救灾面粉36350公斤、衣被142件,其他生活救助120人,使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了妥善安置。5月11日至17日,在全市组织开展以“科学减灾、依法应对”为主题的防灾减灾周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了灾害自救互救知识,增强广大群众防范灾害风险的自觉性,提高了全社会防灾减灾的意识和能力。

【五保供养】全市共核定五保对象83户85人,其中集中供养40人、分散供养45人,集中供养率47%,全年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26万余元。经市政府批准,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80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0元,位居全省前列。为加强敬老院规范化管理,年初与敬老院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坚持开展消防、饮食、安全保卫等检查工作,坚决杜绝安全隐患、违规操作等事件发生。10月份,对全市分散五保对象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五保对象台账,做好政策宣传,有效保障五保对象合法权益。同时,在敬老院实施了“温暖工程”,确保入住院民安全过冬。

【最低生活保障】全市共核定低保对象3483户7582人,低保覆盖面达到4.4%,全年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867.64万元,基本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保障了低保资金的安全运行和使用效益。根据上级要求,结合义马市实际,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400元,已上报市政府批准实施。为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运行,拟对全市城乡低保对象进行重新复核认定,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确保城乡低保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城乡医疗救助】共救助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1121人次,救助金额158.32万元,救助人次及救助金额较上年同期都有较大提高,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资助3769名低保和五保对象参加新农合,资助参合资金45.23万元。开展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共计601人次,同步结算资金47.1万元。救助重特大疾病困难群众67人次,救助金额55.26万元。对五保对象门诊救助54人次,救助金额2.68万元,有效解决和缓解了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

【临时救助】完善临时救助工作制度,制订《义马市临时救助工作实施意见》,使辖区居民最高能申请5000元的临时救助资金,共办理符合条件的临时救助手续256起,救助金额9.94万元。建立“救急难”工作机制,制订《义马市“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设立“救急难”、“一门受理”的社会救助窗口,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开展帮困助学工作,连续8年对当年考入大学的低保、五保等困难家庭学生给予500元至3000元的救助,2015年共救助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58人,发放助学资金5.85万元,有效缓解了贫困学生就学压力。

【基层政权】2015年是社区“两委”换届年,从5月份开始协同组织部、纪检委等部门,做好前期调查研究,制订《2015年全市社区党组织和第五届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定期到办事处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各办事处做好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至7月底,全市35个社区居委会基本完成“两委”换届工作任务。不断规范社区居委会居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居务公开的内容、公开程序、公开的时间及方式等,推动居务公开规范化,加强“村务公开明白纸”推行活动,在公开社区党务、居务及重特大事件的同时,把一些惠民政策也印制在“村务公开明白纸”上,逐户发放到居民家中,一方面提高居务公开透明度,另一方面方便群众了解惠民政策。

【社会福利】流浪乞讨救助 。流浪救助工作始终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将值班电话加入“114”查询台,以方便求助者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救助。2015年,共救助各类流浪乞讨及无力返乡人员610人次,救助金额60万余元。

孤儿救助。按照国家民政部困境儿童救助政策,全市266名困难儿童于2015年1月全部纳入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最高补助标准,每人每月300元。2015年,孤儿救助金全部足额发放,标准达到每人每月650元,并为每名孤儿发放2016年春节生活补贴1000元。为11名困境儿童争取临时救助款项1.32万元,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共计12个月,全部发放到人。为39名艾滋病患者发放生活补助费。接受社会慈善捐款1万元,资助4名贫困大学生圆了大学梦,为2个考入大学的孤儿争取到每年5000元的资助款。

【老龄工作】根据上级关于进一步做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工作的文件要求,对各办事处上报留守老人人数进行核实、汇总,为下步工作做好了准备。为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今年新申报农村幸福院1所,已经于10月份高标准建成,并联合财政部门,对2014年和2015年申报的幸福院进行检查验收,已建成的农村幸福院达到8所。“重阳节”开展敬老院老人慰问活动,并联合市委老干部局举办义马市2015年“阳光杯”老年书画展,丰富了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今年为140名9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发放金额2.9万元,免费为老年人办理老年证1046本。结合“5.25”鲁山县养老机构重特大火灾事件,对养老机构逐一进行拉网式排查,并为两所老年公寓下拨资金12万元,用于对公寓的安全隐患整改。

【福利生产】现有福利企业5家,安排残疾职工62人。对5家福利企业进行年检,进一步强化福利企业退税审批,坚持紧盯安全生产不放松,对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加强与残疾职工沟通,为残疾职工发放联系卡,定期不定期到企业检查残疾职工上岗情况,督促企业按时发放工资,缴纳“四金”,缴纳率100%,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  

【优抚】优抚对象“三金”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做到应发尽发,准确及时,足额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现有优抚对象371人,全年共发放“三金”242.9万元。开展优抚对象医疗救助41人,救助金额5万余元。并按照上级要求将一至六级残疾军人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开展为重点优抚对象免费体检活动,送医送药2万余元。开展拥军优属工作,为177名义务兵,发放义务兵优待金336.4万元。完成3名伤残人民警察、1名机关工作人员和4名伤残军人的评残工作,为5名伤残军人办理迁入备案手续。根据上级要求,建立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搭建政府与优抚对象之间沟通服务的平台,维护优抚对象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9月30日国家公祭日,为缅怀英勇牺牲的烈士,告慰烈士英灵,在义马市烈士陵园举行庄重的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市领导、老干部、老战士、军烈属代表、驻义部队代表、市直各单位人员及中小学师生代表200余人参加公祭活动。

【退伍安置】2014年冬季,接收退役士兵102人,其中农村退役士兵6人,城镇退役士兵96人。组织退役士兵参加由政府举办的免费教育培训,符合参训条件且有参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参训率达100%。为城镇退役士兵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偿金44.27万元,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费88.05万元,较好地落实退役士兵各项安置待遇。

【双拥共建】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及宣传标语、播放电影等形式,做到电视宣传有影像、报刊宣传有栏目、活动宣传有阵地,并在连霍高速路口、龙山街口和310国道等主要路段,制作设置大型固定宣传标语,在公共交通、医疗窗口等行业窗口单位开通电子显示屏进行双拥工作宣传,营造浓厚的双拥氛围。“春节”和“八一”节日期间,分别对人武部、消防大队、武警中队等驻义部队以及现役军人家属、重点优抚对象等进行走访慰问,共送去慰问金、空调、电脑等价值37万元慰问物品。为3名随军家属发放补贴1.62万元,并对5名师职现役军官家属进行了慰问。

【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婚姻登记。不断完善婚姻登记窗口的规范化管理,对前来办理登记的群众实行一次性告知,提高办事效率。共办理结婚登记2025对,离婚登记430对,补领结婚登记377对,补领离婚登记24本,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244份,登记合格率100%。民间组织。按照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过严格审查,2015度共批准登记成立社团8家,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登记1家,合格率100%。同时,按照河南省民政厅和三门峡市局要求,积极协调教育、公安消防、食品卫生等部门对我市登记注册的11家民办办幼儿园进行综合检查,下发了整改通知。截止2015年底全市共注册登记社会团体3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1个。殡葬管理。2015年,共审查办理、换发行政企事业单为亡故公职人员火化证明47份,为财政、社保部门发放丧葬费、抚恤金提供政策依据。惠民殡葬政策于2010年5月实行,并且于2013年5月由原来补助标准750元增加到1450元,居三门峡市最高。2015年共发放丧葬补助6人。

【地名普查】历时4年的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于2014年7月正式开始,作为三门峡市试点市,2015年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先后完成经费预算上报、领导小组的成立、办公设备的购置、普查实施方案的草拟印发、基础地图的标绘、基础资料的收集等工作。同时,邀请省地名专家对基层地名普查员的集中培训等工作。截至2015年底共收集、整理、录入各类地名信息900余条。(供稿  郭富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人社部门承担全市各项责任目标,全部超额完成。新增就业人员3770人,占全年目标3500人的107.71%;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30人,占年目标任务1700人的107.6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30人,占年目标任务1000人的113%;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培训人员1850人,占年目标任务1700人的108%;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080人,占年目标任务1000人的108%;困难群体再就业672人,占年目标任务600人的112%。年养老金征缴2.23亿元,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29.50%;失业金征缴1980.45万元,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30.46%;医疗保险金征缴2712.25万元,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13.01%。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32万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12.7%;其中企业职工参保3.24万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31.66%;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51万人,完成年目标任务的107.4%;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为1193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增加额度为260至580元,最高700元;为4223名企业退休人员月增资180余元;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60到79岁的参保居民每人每月提高到98元,80到99岁提高到108元,100岁以上提高到118元。举报投诉受理案件登记率达到100%,投诉结案率达到100%;实现基层调解组织地域、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调解化解率达90%以上;法定时效内结案率达到92%以上。

【人事制度改革】一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过初任培训这些人员已经走上工作岗位;二是加强公务员的管理与培训,对4名新录用公务员进行培训,对全市的426名公务员进行网络培训;三是对完成2015年度义马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与岗位设置报批工作,经上级审批,今年可申报副高级职称23名,中级28名;全市初级职称的申报评审工作将根据三门峡统一安排陆续进行。四是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预增发”和调整工资标准工作,为缴纳养老保险金奠定基础。

【就业服务】以推动大众创业、保障就业、稳定就业、扩大就业为中心,以大力开展就业援助为重点,坚持以落实优惠政策带动就业,坚持以完善就业服务推动就业,坚持以加强培训工作促进就业,以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为主要服务对象,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大学生专场招聘会”、“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和“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专场招聘会”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每月20号,在人社局综合服务大厅进行岗位需求信息发布和供需洽谈会,为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就业氛围。新增就业人员3770人,占全年目标3500人的107.71%;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830人,占年目标任务1700人的107.6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30人,占年目标任务1000人的113%;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培训人员1850人,占年目标任务1700人的108%;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080人,占年目标任务1000人的108%;困难群体再就业672人,占年目标任务600人的112%;共为403名创业者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248万元,完成年目标任务4000万元的107.1%,帮助860名困难职工和居民实现就业。高技能人才培养187人,完成年目标任务150人的124.67%;创业培训420人,完成年目标任务400人的105%。

【劳动培训】一是依托基层劳动保障所“送培训、送岗位、送信息”,将培训点向下延伸到涉农社区,将培训班办到群众“家门口”。全年完成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185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130人。二是针对“4050”人员和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学历低、技能低、报酬低的“三低”问题,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培训服务。完成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1080人,公益性岗位在岗培训80人。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选择义马气化厂、义马综能公司、南车集团等规模企业开展化工类、电力类、机械类专业的技能培训,已完成技能提升培训1454人。完成高级能人才培养187人,其中高级工163人,技师4人,高级技师20人。四是积极参与高技能拔尖人才选拔工程。挖掘发现、培养一批各(领域)和各专项技能方面的高技能拔尖人才,积极组织企业人员参加三门峡开展的技术比武、“三门峡市技术能手”和“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活动。共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8人,“三门峡市技术能手”6人。

【社会保险】提高养老金发放标准,做好退休人员待遇调整工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8元, 60到79岁的参保居民每人每月提高到98元,80到99岁提高到108元,100岁以上提高到118元。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为1193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增加额度为260至580元,最高700元。另对186名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进行待遇调整,人均月增资270元。对3695名企业退休人员进行待遇调整,人均月增资174.40元。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全民社保工作迈上新台阶。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32万人,完成年目标的112.7%,基金征缴2.23亿元,完成年目标的129.5%;失业保险金征缴1980.45万元,完成年目标1518万元的130.46%;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51万人,完成年目标的107.40%,职工医疗保险金征缴2712.25万元,完成年目标的113.01%。3.适时改进和完善医保结算便民手段,提升医保服务水平。新旧系统切换后,依托三门峡医保结算平台,与省内22个医疗机构开通了联网实时结算业务。与人寿保险公司建立了联合办公机制,专门设立居民大病保险服务窗口,推行一站式服务,对进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直接核算,赔付时间由原来的两个月左右缩减到20个工作日以内。2015年共为48名居民进入大病赔付,总赔付额37.20万元。4.积极开展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工作,社会保障卡制卡、发卡工作有条不紊。推行社会保障卡“一卡通”项目以后,将极大方便参保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2015年累计发放社会保障卡2.08万张。

【劳动执法监察】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标准化建设,实现基层调解组织地域、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调解化解率达90%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已通过省厅的第一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验收。积极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等专项行动,共检查用工单位347家,补签劳动合同1940份,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举报投诉受理案件登记率达到100%,投诉结案率达到100%。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3起,法定时效内结案率达到92%以上,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244.33万元。督促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帮助473名农民工讨要工资367.5万元。

(供稿  杨德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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