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生活

发布日期:2018-08-21 14:40     字体:

民政

义马市民政局是义马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市民政局内设综合办公室、优抚安置科及社会福利事务科,下辖6个事业单位。核定行政编制7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共有事业编制26名(含3个自收自支编制),全系统现实有干部职工27名。

【自然灾害与社会救济】

——防灾减灾。2016年,防灾减灾工作重点做好了救灾知识培训和防灾减灾宣传,组织两个涉农办事处20余人开展灾害信息员培训,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高了工作技能和业务水平。5月12日是我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5月9日至15日,在全市组织开展以“减少灾害风险建设安全城市”为主题的防灾减灾周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了灾害自救互救知识,增强了广大群众防范灾害风险自觉性,提高了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汛期到来前,为认真贯彻落实救灾工作方针政策,狠抓各项救助措施落实到位,全力应对受灾群众救助工作,向各办事处印发《关于做好汛期灾民救助工作的通知》(义民〔2016〕20号),指导各办事处尤其是涉农办事处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同时,严格单位内部汛期值班制度,印制《义马市民政局汛期值班表》,召开专题会议对做好汛期值班进行安排部署,确保防灾减灾工作有序进行。10月18日开始,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扶贫济困捐赠”活动,共接收65个单位捐款8.66万元。冬季来临之际,共下拨两个涉农办事处救灾资金4万元,专项用于受灾群众购买棉衣、棉被,确保受灾群众及困难群众过暖冬。

——五保供养 。 全市共核定五保对象80户82人,其中集中供养35人、分散供养47人。全年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34.53万元。日常工作中,一是严格执行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4800元,分散供养标准3600元,位居三门峡首位,在全省处于较高水平。二是积极落实敬老院工作人员福利待遇。将敬老院工作人员工资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敬老院院长达到每人每月1100元,工作人员达到1000元,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积极性。三是加强规范化管理。与敬老院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日常工作中,加强消防安全和饮食安全排查工作力度,坚决杜绝了安全隐患和违规操作行为等,做到安全和服务监督管理经常化、制度化。

——最低生活保障。 2016年,全市共核定对全市低保对象进行复核认定,共计核定低保对象2464户4842人,全年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707.27万元,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分类施保,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全部实行社会化发放,保障了低保资金的安全运行和使用效益。

——城乡医疗救助 。 2016年,共救助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1556人次,救助资金219.63万元,其中同步结算982人次,发放同步结算医疗救助资金98.45万元,提高了医疗救助效益。一是积极资助低保和五保对象参保参合。2016年,共资助涉农办事处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3769人参加新农合,资助参合资金45.228万元。二是逐步扩大受益人群。逐步把恶性肿瘤、白血病、尿毒症、重度心脏病等10种大病困难群众列入救助范围,今年以来,共救助重特大疾病困难群众71人次,救助金额35.72万元,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就医压力,使更多的困难群众得到医疗救助带来的实惠。

——临时救助 。 重点是对群众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给予必要的救助。一是临时救助工作。出台《义马市临时救助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全市临时救助管理工作,共办理符合条件的临时救助手续100起,救助金额13.57万元,缓解了他们的临时性困难生活压力。同时,下拨7个办事处13.9万元,将小额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到办事处,对困难群众进行及时有效的救助。二是建立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全面设立“救急难”、“一门受理”的社会救助窗口,及时受理群众遭遇的急难事项,使遭遇各种急难情形致使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居民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和帮扶。

【社会福利】

——流浪乞讨救助 。 2016年,共救助各类流浪乞讨及无力返乡人员410余人次, 其中男性364人次、女性46人次; 危重病人2人次;憨傻痴呆及精神病人35人次;老年人18人次;临时安置23人次;救助金额65万余元。

——孤儿救助 。有6名孤儿,在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时,按照国家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不低于每月600元的要求,按季度发放孤儿生活费,每月达到750元,发放率100%,居全省前列。

    ——老龄工作。 全市共有90岁以上老年人142人,百岁以上3人,发放高龄补贴2.84万元。全年为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老年证1200余本。为进一步方便70岁以上老年人出行,我局已开展两次老年人免费乘车证办理工作,共计办理乘车证5600人,并全部购买了乘车意外险。

10月9日上午,在鸿庆公园举办重阳节宣传活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大力宣传,进一步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开展敬老爱老活动,鸿泰量贩、义煤集团为敬老院的“五保”老人送去水果、蔬菜、棉拖鞋等食物和生活用品。活动期间还为老年人进行免费体检,以及养生知识普及。

——福利生产。现有福利企业5家,安排残疾职工62人。对5家福利企业进行年检,进一步强化福利企业退税审批,坚持紧盯安全生产不放松,对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加强与残疾职工沟通,为残疾职工发放联系卡,定期不定期到企业检查残疾职工上岗情况,督促企业按时发放工资,缴纳“四金”,缴纳率100%,有效保障了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取消福利企业资格认定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16〕180号)文件精神,从2016年10月10日起取消福利企业资格认定。

【优待抚恤】全市共有优抚对象397人,其中伤残军人82人,“三属”10人,在乡老复员军人25人,病退军人68人,双涉人员46人,60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兵153人,60岁以上烈士子女13人,今年社会化发放“三金”292万元。为优抚对象办理医疗救助39人,救助金额4万余元。对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其他优抚对象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0月份组织优抚对象体检,上门送医送药服务。为172名义务兵名家属发放义务兵优待金371万元,并为每户悬挂“军属光荣牌”,既抚慰了义务兵家属,又稳定了军人,起到优抚工作服务优抚对象,巩固国防建设的作用。在全市建立优抚对象三级服务网络,建立17个优抚对象网络服务点,搭建政府与优抚对象之间沟通服务的平台,对于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密切党和政府与优抚对象之间的联系,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重要作用。

【退伍安置】共接收退役士兵77人,其中在部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74人,重点安置转业对象1人,一般安置2人。退役士兵参加了由政府举办的免费教育培训,对符合参训条件且有参训意愿的培训率达100%。全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74人,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费70余万元,落实了退役士兵各项安置待遇。3月份,组织往年退役士兵参加三门峡市人力市场组织召开的“退役士兵招聘会”,为退役士兵就业搭建桥梁。

【双拥共建】春节前夕,对义马籍现役军官家属、困难优抚对象进行慰问;春节、“八一”等节日前夕到武装部、消防大队、武警中队进行慰问,并及时发放了随军家属补贴;在烈士公祭日,组织市直各单位人员及中小学校师生代表等参加公祭活动。双拥工作实现制度上墙,规范双拥工作档案管理,按照要求加大双拥宣传。扎实做好全市复退军人稳定工作,继续实现复退军人零上访。

【社会行政事务管理】

    ——  婚姻登记 。2016年办理结婚登记1648对,离婚登记336起,登记合格率达到100%。按照省厅要求和市政府下发的目标,率先在全省完成全市1994年以来婚姻登记历史资料补录工作,共补录婚姻登记信息24569条。

    ——  民间组织。2016年,注册登记社会组织6个,其中社会团体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5个。年初对全市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进行年检,年检率达到80%。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转码、赋码工作已全面完成,新证换发工作待国家新证书下发后,全面实施。

——  殡葬管理 。从2013年5月1日起,义马市城乡无丧葬补贴人员死亡后丧葬补贴标准由750元提高到1450元。2016年共审核发放城乡无丧葬补贴3人,共4350元。审核、换发义马市行政、企事业单位等干部职工的火化证明32份。

——  地名普查 。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共收集各类资料1347条,按照国家地名普查规范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录入、校对,并经业务主管部门最后确认定稿。内业、外业工作全面完成,目前正在聘请技术监理对所有资料进行初检,确保通过省、三门峡市验收。积极配合渑池县完成渑义边界线联检工作。按省厅要求,对渑义行政界线的界桩进行更换。

——三留守 。 按照上级安排部署,联合义马市公安局、教体局,对全市范围内的“三留守”(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进行摸底、调查。共有留守儿童48人,留守老人18名人,留守妇女58人。9月份按照上级要求,开展“留守儿童关爱月活动”,联合教育、司法、妇联、团委对6名留守儿童进行慰问,给他们送去慰问金和学习用品。

(供稿  钱欢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劳动就业】新增就业岗位4410个,占年目标任务3500个的126%;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780人,占年目标任务1700人的104.7%;困难群体再就业630人,占年目标任务600人的10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00%以内,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40人,占年目标任务500人的108%;全市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

稳步推进各类重点群体就业。一是落实大学生见习补贴。出台《义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有12家用人单位提供见习岗位37个,拨付就业见习补贴10.29万元。二是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加强对公益岗的管理。开发公益性岗位180个,目前在岗154人,遍布全市40余家机关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卫生保洁、内勤、安全保卫等工作。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精细化服务,由专人负责将相关信息输入计算机,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明显增强。一是针对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现实需要,并结合实际,以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用于指导就业创业工作。二是落实大学生创业(开业)补贴。补贴对象为创业地在我市辖区范围内,毕业2年以内初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为每人5000元。共为4名申请人发放补贴2万元。三是开展创业培训。全年共培训470人, 其中开办淘宝网店培训2期,通过“面授+网上实训+答疑”的方式,使学员全面掌握电子商务平台操作技能,实现网上开店的梦想;开办大中专学生创业培训2期,着重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帮助大学生尽快实现创业梦想。 四是开展创业典范推荐工作。成功申报入选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大赛企业一家;成功申报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2家;推荐农民工返乡创业之星1名,优秀农民工1名;征集农民工返乡创业优秀项目3个。五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尽可能地放宽创业担保贷款发放的条件和范围。2016年,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73笔,4321万元;其中大学生自主创业申请贷款36笔,发放资金366万元;成功扶持自主创业人数373人,创业带动就业人数870人。六是通过失业保险扶持创业,为7人发放创业补助共计3.5万元。

【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依托基层劳动保障所,“送培训、送岗位、送信息”,将培训点向下延伸到涉农社区,将培训班办到群众“家门口”。依托办事处和社区,围绕不同群体的需求不同,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培训服务。针对失业人员,开设中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养老护理等培训班。针对“4050”人员和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学历低、技能低、报酬低的“三低”问题,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三实”原则,合理设置专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技能培训。

【社会保障】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截至2016年12月底,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3388人、29387人、44568人、58475人、10980人、7459人,基金征缴分别为15252万元、252万元、4810万元、1977万元、103万元、54万元,合计2.24亿元,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率达100%。发放社会保障卡30127张。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累计为122家机关事业单位、3315名在职职工、1125名退休职工办理参保审核手续。完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工作,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实现并轨,统一了管理职能,整合了经办队伍,提升了医疗保障水平。积极配合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做好五项社会保险费征收移交工作,自2017年1月1日起,五项社会保险费统一交由地税部门征收。参保成本降低,待遇稳步提高。阶段性降低两项社会保险费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20%降至19%,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2%降至1.5%,减轻了参保单位和职工的负担。同步调整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医保年人均补助标准由380元提高到420元,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以上和75%左右。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作用明显增强,合计为13家企业拨付稳岗补贴906万元,涉及职工8315人。

【人才队伍建设】招才引智工作力度加大。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卫生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6名,公务员4名。人才评价更加科学。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开展中小学教师职称适度改革人员过渡工作,建立与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制度相衔接的职称制度,全市共过渡1398名。根据《关于实施“崤函人才计划”的意见》精神,为首批4名管理期内专业技术关键人才发放津贴每人每年2000元。

【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公务员管理进一步规范。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全面实施,共完成167名人员的审批与备案工作。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一步改进。完成36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调整工作。做好“三支一扶”工作。新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2名,积极落实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政策,2名服务期满大学生已全部安置到位。

【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兑现年度考核奖励,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备案人员的待遇基本落实,乡镇工作补贴逐步兑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进一步完善。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做好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三方协商机制,2 016年审核备案工资集体协商合同17份。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累计为394名农民工追讨工资392万元。建立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与信访件,由义马市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照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单位进行办理的工作机制。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及时处理解决各类矛盾。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37起,为劳动者共计挽回257万元。做好信访稳定工作,办理信访案件15件。(供稿  狄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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