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目前各学校执行的学生资助政策
目前义马市各学校执行的学生资助政策主要有:
一、学前教育阶段:
(一)、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在籍幼儿(普惠性幼儿园)
资助标准:每生每期500元(保教费300元,生活费200元)
(二)、建档立卡学前教育免保教费
资助对象:建档立卡在校在籍家庭经济困难3-6岁幼儿
资助标准:每生每期500元(保教费300元,生活费200元 )。
二、义务教育阶段:
(一)“一补”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
资助对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非寄宿学生学生
资助标准:寄宿小学每生每期500元
非寄宿小学每生每期250元
寄宿初中每生每期625元
非寄宿初中每生每期312.5元
(二)建档立卡营养改善计划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在籍学生(非义马户籍)
资助标准:每生每期400元
(三)残疾学生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在籍残疾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期400元
(四)“两免”:免学费、免教科书
实施对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在籍学生
三、高中教育阶段: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在校在籍学生
资助标准:生均每期1000元(其中一档1500元,二挡1000元,三挡500元)
(二)建档立卡普通高中免学费
(含非建立卡档经济困难残疾、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学生)
资助对象:建档立卡在校在籍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期免875元
(三)建档立卡普通高中免住宿费
(含非建立卡经济困难残疾、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学生)
资助对象:建档立卡在校在籍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期免180元
(四)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项目简介: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每年分配我省若干中央专项产品公益金“润雨计划”专项资金,用于一次性补助部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及入学后期生活费(简称入学资助项目,每年分配指标不定)
资助范围与对象:
中西部地区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资助标准:省内院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新生每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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