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河南羲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间甲基苯甲酸、2800吨间二苯甲酸及脱硫剂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4年12月5日义马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对河南羲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间甲基苯甲酸、2800吨间二苯甲酸及脱硫剂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98-5855800
通讯地址:义马市银杏路西段锦江国际7楼
邮 编:47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关于河南羲和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间甲基苯甲酸、2800吨间二苯甲酸及脱硫剂升级改造项目批复原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