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马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义马瑞能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酚醛树脂(一期5万吨)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4年11月25日义马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对义马瑞能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酚醛树脂(一期5万吨)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2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98-5855800
通讯地址:义马市银杏路西段锦江国际7楼
邮 编:472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义马瑞能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281MA3X7DGD4W)报送的由洛阳志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义马瑞能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酚醛树脂(一期5万吨)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义马瑞能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酚醛树脂(一期5万吨)智能化技术改造工程,位于义马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东区银河路与青龙山路交叉口西南角,总投资2500万元。项目在原厂区合成车间粉碎工段内建设,不新增用地。将现有工程热塑性酚醛树脂“造粒-包装”技改为“过滤-结块-破碎-干燥”,本次改造不改变产品种类和规模、不改变原辅料种类和数量,仅改变热塑性酚醛树脂状态—由粉状改为块状,项目完成后全厂酚醛树脂产品总产能不变,仍为5万t/a。本项目不涉及化学反应。
二、该《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单位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三、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有效落实。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和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项目应采取合理措施,强化各类废气收集处置,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废气排放。结块工序和干燥工序产生的酚类化合物、甲醛和非甲烷总烃经密闭集气管道引至“蓄热式焚烧法(RTO)”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其他行业排放建议值要求。RTO装置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应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相关要求。污水处理站废气经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酚类化合物、甲醛、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标准限值要求,氨、硫化氢排放速率及臭气浓度(无量纲)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结块工段破碎机产生的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厂区总排口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义马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排放。
3.噪声。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掏后直接送至砖厂烧砖,不在厂区暂存;除尘器收尘灰掺入产品外售;蓄热式焚烧装置(RTO)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
(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制定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管理,严防发生污染事故。
(六)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为氮氧化物0.1683吨/年,非甲烷总烃0.5084吨/年,污染物排放总量从义马市老旧小区集中供暖替代散煤项目形成的减排量中倍量替代。
(七)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五、你公司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果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单位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