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26 15:14     字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相关规定,经义马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义马市医疗康复中心项目,土地使用权人义马市民政局,电子监管号:4112812018A00466,土地用途公共设施用地,面积62.06 亩,位于义马市振兴路北侧,天山路西侧。2022年9月30日经市政府批准依法无偿收回义马市民政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义马市民政局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现公告废止411281-HB-2018-027号《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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