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26 15:14     字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相关规定,经义马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义马市人民防空指挥所项目,土地使用权人义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电子监管号为4112812018A00174,土地用途机关团体用地,面积15.29 亩,位于义马市龙山街东侧,迎宾大道北侧。2022年9月30日经市政府批准依法无偿收回义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义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现公告废止411281-HB-2018-014号《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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